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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7日 星期四

    近3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

    今天,你礼让斑马线了吗

    作者:王昊魁 梁熙明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7日 15版)
    7月4日,北京公交集团启动了号召公交车司机礼让斑马线的活动,率先在东单、张自忠路、磁器口等46个路口设置示范车队,经过这些路口的公交车主动礼让行人。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法眼观天下】

     

        “我推着婴儿车过斑马线,绿色交通信号灯提示行人可以通行,但转弯的机动车有的避让,有的不仅不避让还不断按喇叭,把小孩都吓哭了。”日前,北京市丰台区的陈女士在经过马家堡东路与临泓路的十字路口后气愤地说。

     

        记者看到,此十字路口东西向仅有直行信号灯,在绿色信号灯指示的大约30秒通行时间内,共有6辆左转弯机动车驶过。见对面没有驶来的机动车,这些车辆都急着赶在红灯亮起时通过路口。为此,有的车辆不仅没有停车避让行人,反而不断鸣笛催促在斑马线上的行人快速通过。

     

        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各地不停上演。7月13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地毫不动摇地坚持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像治理酒驾一样,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管出规矩。此前,今年6月,公安部交管局召开视频会部署推动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

     

        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是常识,机动车要避让斑马线是常识更是法律规定。从一定程度上说,斑马线是人人须礼让的“生命线”,可为何屡屡发生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撞伤人的交通事故?如何真正实现机动车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成为自觉习惯?日前,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

     

        6月15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正式启动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治理路口内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和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在全面加强全市路口综合治理基础上,交管部门将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平安大街等主要道路的46个路口作为第一批重点治理路口。

     

        记者来到北京市东城区的东四十条路口,该路口车流人流量较大,是此次北京市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批重点治理路口。“这里原来经常有机动车不避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的情况。现在交通秩序比以前好多了,斑马线附近有交警,行人和车辆都比较守规矩。”东城区居民李女士说。

     

        同样家住东城区的张先生习惯开车出行,他说:“经过斑马线时,如果我是头车一般会避让,但如果跟着其他车辆,前面的车辆没让,我往往会快速跟上。”而对于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是违法行为,张先生回答说“不太知道”。

     

        实际上,法律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在北京,仅2016年全年发生的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的事故就有37起,伤21人,死亡18人。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来全国范围内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

     

    人行道前避让行人是法律义务

     

        东城区张自忠路口是北京市此次综合治理的首批重点整治路口之一,该路口车流人流量大。一位现场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随着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入,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和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现象有所减少。

     

        对于发生在斑马线上的机动车撞人事故,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法律法规通行导致。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具体而言,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另一个是行人闯红灯。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全国交通事故的90%。目前,不少城市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行为还比较普遍,在斑马线前争道抢行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行人过街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据此,近年来,各地出台了相关执行标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就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

     

        6月9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广西南宁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后,各地迅速部署开展了机动车不避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在北京市正式启动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当天,东城区张自忠路口的现场执勤交警仅在一个小时内就拦截、纠正了32起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礼让斑马线作出了明确规定。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所有人都要严格遵守。

     

    礼让斑马线应成为自觉习惯

     

        为加强斑马线通行管理,公安部指导各地加大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查处力度,完善交通设施,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各地也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在浙江省杭州市,自2007年起公交车带头开展斑马线礼让行人活动,十年如一日,在其带动下全市机动车礼让行人率始终维持在93%以上;辽宁省大连市在人行横道前用黄色标线施划缓冲区域,提前设置LED宣传屏,发布文明礼让、违法抓拍等信息,提示机动车礼让行人;深圳、济南、宿迁等20余个城市已应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造成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4%、5.3%。

     

        “通过综合治理,驾驶人的礼让意识有所增强,部分城区路口发生的剐蹭事故明显减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闻办主任刘海啸告诉记者。

     

        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以人为本,反映的不仅是驾驶人的素质,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汽车文明。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管好斑马线,需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如加大宣传引导,让广大驾驶人熟知礼让规则,安全文明驾驶;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提高守法意识;完善标志标线,增设交通信号灯并优化信号配时,按标准建设行人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切实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要把整治与社会共治结合起来,协调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从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车辆入手,组织这些车辆驾驶人带头遵守让行规定,并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礼让劝导活动,带动全社会文明礼让氛围形成。要严格执法,严查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该负责人强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刘东根说,加大处罚力度是解决斑马线前车不让人问题的重要途径,但难以彻底改变现状。应当逐步培养全社会公民的规则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尤其是每一位驾驶人要从自己做起,注重发挥正面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礼让行为影响更多的人,让礼让行人成为更多驾驶人的自觉习惯。

     

        (作者:王昊魁 梁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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