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创举。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取得了巨大成功和积极成效。时值试点期满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法决定,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分别规定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之中,推动了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由此扬帆远航。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力地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使全社会逐渐形成尊重公益、爱护公益以及与损害公益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和观念。同时,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办事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公益诉讼入法也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最大化发展并最终实现其宪法性定位提供了制度性契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从诉讼监督走向一般监督,中间的桥梁就是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世界的法治文明中创造出了一种中国模式,将会产生越来越深入、广泛的制度性价值。
(作者:汤维建,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