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科学立法”的目标要求,先后审议通过了30多个授权和修法决定,从而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全面改革立法先行,有力地发挥了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各项改革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改革提供动力,法治提供保障,而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需要总结经验,理清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引,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特别是加强民生、社会、环保、监督等在内的重点领域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而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作者:谭世贵 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