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亮)自7月1日起,试点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通报了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截至2017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起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结案437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将给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带来新的任务与发展机遇。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指出,最高检将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完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及相关配套文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