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全面从严治党】
以数字记录工作实情、将考核底线标准和各类情形设置为具体条件纳入数据库、用线性图标明“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日前,江苏淮安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大数据考核”形式尤其引人关注。
“在过去,由于干部处室、分管领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隐形壁垒,选人用人时往往局限于各自条线,缺乏对全局的了解,干部队伍中经常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淮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松介绍,把选人用人的各项要求转化为数据语言,通过对干部工作相关信息的分析,能够避免在少数人中选人、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据悉,自淮安实行大数据考核以来,累计批评教育公职人员163人次,调岗、免职处级以上干部20余名。
淮安运用大数据考核干部队伍是江苏省开展“阳光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一个缩影。为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2014年,江苏省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从制度层面织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网。
《规定》明确了逐级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对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加大选人用人检查和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凡是“带病提拔”的都要严肃进行倒查问责等提出了要求。据了解,《规定》实施后,2015年,江苏有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35人因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82人因廉政不过关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
为进一步把住干部提拔的楼梯口,江苏还推出“四项审查”制度,即干部职数“凡提必审”、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从源头上遏制“带病提拔”。
“组织把关不严格,带病干部就有机可乘。”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文奇表示,明确干部提拔任用的全过程,严格资格核查的各环节,既有利于挡住“带病”的干部,剔除不合格的干部,又有利于将德廉勤绩均优秀的好干部识别出来、选拔上来、使用起来,从而匡正用人导向,净化干部队伍。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5年以来,江苏省共对违纪违法的12名厅局级、55名县处级、160名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累计查处选人用人问题举报265件,纠正违规任用干部86人,处理有关责任人37位。
实践证明,防惩并举方能正本清源。江苏用实实在在的举措,从制度层面把住选人用人的楼梯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保证了干部队伍增量的纯洁,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建立。
(本报记者 郑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