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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6日 星期一

    唐代城市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作者:王永平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6日 14版)

        城市的繁华程度突出表现在文化娱乐生活的高度发达上。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与流动,唐代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也有所增加,城市居民的构成成分越来越复杂,无论是达官显贵、富商巨贾,还是贩夫走卒、市井百姓,对文化娱乐的需求都越来越旺盛,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在无形中促进了城市文化娱乐生活的活跃与繁荣。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大观

     

        唐代城市文化娱乐生活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以分为琴棋书画、花鸟虫鱼、乐舞百戏、游戏竞技、节庆游赏等几大类,比较常见的有:吟诗、作画、听乐、观舞、看戏、杂技、魔术、马戏、赏花、斗草、玩鸟、畜猫、斗鸡、养狗、猜谜、藏钩、行令、投壶、蹴鞠、马球、拔河、角抵、相扑、武术、龙舟、秋千、风筝、竹马、围棋、樗蒲、双陆、弹棋、观灯、踏青、赏月、登高等等。既有适合城市社会各阶层口味的大众文化娱乐活动,也有满足特定阶层和在少数人中流行的文化娱乐项目,如音乐歌舞是城市中较为常见的文化娱乐形式,而琴棋书画则主要流行于城市上层与文人雅士群体当中,秋千、风筝则是广大妇女儿童喜好的游戏项目。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空间的扩大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的发展必然会刺激公共娱乐生活空间的扩大与增加。唐代城市居民的文化娱乐场所除了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私人空间外,城市中大量出现了旗亭、酒肆、妓馆、寺观、园囿等公共活动空间,甚至街道、广场等更具开放性的场所,其文化娱乐功能都较以往有了较大的开发与利用,尤其是戏场、毬场等专门的公共娱乐场所的出现,更是彰显出唐代城市文化娱乐生活的繁荣状况确非往昔可比。

     

        旗亭、酒肆向来为城市居民自由出入的公共场所,更是文人墨客的流连忘返之地。盛唐时流传着王昌龄、高适、王之涣在长安旗亭观梨园伶官与妙妓奏乐传唱的著名故事,就生动地反映了长安酒家具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性质。

     

        长安妓院主要集中在平康坊之“北里”,为京城久负盛名的寻欢作乐之地。这里的妓女大多精通吹拉弹唱,以技艺侑酒佐欢、调笑戏谑。京城侠少、各地举子、新科进士、文人墨客和幕府僚佐经常出入此地,时人称为“风流薮泽”。

     

        唐代流行各种宗教,城市中兴建有数量众多的寺庙宫观。寺观一般都是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结合起来,既是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公共活动空间,一年四季都非常适合游览观赏,像长安大慈恩寺的牡丹、唐昌观的玉蕊花、玄都观的桃花,都是人们争相赏玩的名贵花木,这些寺观往往也成为城市居民寻幽览胜的绝佳去处。

     

        唐代城市出现了许多可供人们游赏休憩的花圃园囿,像曲江、杏园、乐游原等处都是人们最喜欢去的游赏宴集之地。《开元天宝遗事》说:“长安春时盛于游赏,园林树木无闲地。”说明唐代城市居民对文化娱乐生活的热情空前高涨。

     

        街道、广场作为城市的公共活动空间,在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政治象征意义。政府经常在这里组织一些大型的文娱活动,《开天传信记》说:“上(唐明皇)御勤政楼大酺,纵士庶观看。百戏竞作,人物填咽。”一些自发性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也经常在这里举行,如长安市民经常在天门街举行民间音乐比赛活动。《李娃传》甚至还描写了长安东、西二肆的从事殡葬服务业的商人,在天门街举行比赛殡仪用品和挽歌优劣的活动。

     

        戏场、毬场是唐代新出现的专门的文化娱乐场所。戏场是表演歌舞百戏的场所,中唐以来长安戏场异常活跃,经常聚集数以万计的市民围观。尤其是庙会与戏场的结合,为城市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提供了较为固定的场所。《南部新书》记载:“长安戏场多集于慈恩,小者在青龙,其次荐福、永寿,尼讲盛于保唐,名德聚之安国。”毬场主要是用来打马毬和蹴鞠的地方,但也经常被当作宴集和举行文娱活动的场所。

     

        唐代城市公共文化娱乐空间的拓展与延伸,催生了专门娱乐场所的出现,为城市居民的文娱生活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场所与选择。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时间的延伸

     

        唐初城市实行严格的坊市管理制度,城门和坊市门在夜间一律关闭,禁止居民在大街上自由活动。但是在宫禁大内和上流阶层的府邸,以宴饮聚会为主要形式的夜生活才刚刚拉开序幕。人们在享受巡盏劝饮乐趣的同时,还会以各种娱乐游戏来调节气氛。

     

        唐玄宗时下令,在正月十五日前后三日开放夜禁,让市民们纵情游乐观灯。届时,“盛饰灯影之会。金吾驰禁,特许夜行。贵游戚属,及下隶工贾,无不夜游”(《大唐新语》)。苏味道《正月十五夜》诗生动地描写道:“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从此上元观灯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俗活动被正式确定下来。

     

        到中唐以来,坊市宵禁制度逐渐被打破,城市居民的夜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京城中夜生活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与平康坊南北毗连的崇仁坊,这座坊的北街正对着皇城的景风门,与尚书省的选院最靠近,又与东市相连。进京赶考的举子,大多在此歇脚,“因是工贾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长安志》)。在一些城市中还出现了夜市,王建《夜看扬州市》诗说:“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夜市的出现大大扩展了城市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时间,人们的活动也由白天延伸到夜晚。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与节俗的结合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总是与岁时节俗活动相结合。唐代的节日名目繁多,既有历代传承下来的古老节日,如年节、上元、上巳、寒食、端午、七夕、重阳等,也有唐代出现和定型的新兴节日,如中和、清明、中秋等,还有皇帝的诞节,如唐玄宗规定自己的诞辰为全国性的节日,称千秋节,从此成为惯例。每逢节日,百官放假,皇帝赐宴,歌舞百戏杂陈,城市居民也趁机饮宴作乐,尽情享受这平时难得一见的文化娱乐大餐。

     

        由于节日所处的季节不同,节日的性质和过节方式也各异,从而形成了极富特色的节日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如上元观灯、清明踏青、端午赛龙舟、七夕乞巧、中秋赏月、重阳登高等。而各具特色的过节形式也往往与综合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交织在一起,如踏青时,还会野餐聚饮,并举行斗鸡、马毬、蹴鞠、拔河、秋千、风筝、赏花、百戏表演等许多游艺活动。唐人正是通过强化节日的文化娱乐性质,从而使得节日获得了某种新的形式,并富有了浓厚的时代色彩。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中的外来元素

     

        唐代是一个极其开放的社会,随着丝绸之路的空前畅通,中外文化的交流日益频繁,各种外来文化纷至沓来,以长安、洛阳为代表的唐代城市“胡化”盛极一时,外来的文化娱乐生活方式受到城市居民的追捧。外来的音乐舞蹈和杂技魔术对唐代的城市文化娱乐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胡音”“胡乐”与“胡舞”在城市中非常流行。元稹《法曲》诗说:“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跳胡舞、奏胡乐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生活的一种时尚。他如马毬传自波斯,曾经风靡于欧亚大陆,从拜占庭帝国到西亚、中亚诸国,再到南亚印度和吐蕃,东到朝鲜半岛、日本等地,都曾流行过这种惊险刺激的运动。斗鸡作为唐玄宗的最爱,成为唐代城市中最为盛行的娱乐项目之一,也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世界性游戏,曾经广泛流传于古代希腊、罗马、波斯、印度、日本等地。另如樗蒲、双陆、长行(握槊)、婆罗塞戏、泼寒胡戏、舞马、舞象、舞狮、秋千、观灯等,都是传自域外或具有外来元素的游戏。

     

    城市文化娱乐生活中的妇女

     

        女性是唐代城市文化娱乐生活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由于社会风气比较宽松,礼教束缚相对薄弱,唐代妇女的生活有较大自由,因而使她们有较多机会参与文化娱乐活动。音乐舞蹈戏曲杂技历来是妇女们所擅长的文艺项目,秋千、风筝、斗草、养宠物也是她们所喜爱的娱乐方式,猜谜、行令、藏钩和棋类游戏都是比较适合妇女参与的游戏活动,甚至连骑马、射箭、打猎、武术、蹴鞠、马毬、角抵、相扑、拔河等具有对抗性的剧烈运动中也经常能见到妇女的身影。至于游春、赏花、观灯、乞巧等休闲娱乐活动中,更是少不了她们的欢声笑语。《开元天宝遗事》说:“长安士女游春野步,遇名花则设席藉草,以红裙递相插挂,以为宴幄。”唐代妇女能够利用日常闲暇时间,经常走出户外,踏青、郊游、逛庙会、看戏场等,充分展现了唐代社会开明、宽容、自信的时代风貌。

     

        (作者:王永平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首都文化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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