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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

    我国缴获已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1753千克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20日 07版)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王昊魁)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19日在京表示,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以来,我国共缴获已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1753千克,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原料约10吨,抓获涉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窝点8处。

     

        国家禁毒办19日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情况,宣布将“U-47700”等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邓明介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09年兴起以来在全球不断泛滥,愈演愈烈,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际禁毒领域最棘手和突出的焦点问题。全球发现品种已从2012年的7类251种增加到2017年的9类789种,报告发现的国家和地区由2012年的70个增加到2016年的107个。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工作,积极推动立法、完善管制机制,强化执法打击,务实开展国际合作。早在2001年,我国将氯胺酮列入管制。2010年以来,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四甲基甲卡西酮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先后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邓明说,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今年3月1日,将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管制。日前又完成了U-47700等4种物质的列管法律程序,7月1日开始生效。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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