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作为民族工作领域一个重要的专项《规划》,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亮点?日前,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巴特尔就《规划》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作出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战略决策以来,我国边境地区发展情况如何?
巴特尔:从东北鸭绿江口逶迤而至西南北部湾畔,我国陆地边界与14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长2.2万公里,其中1.9万公里在民族地区。在这条线内,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的140个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在这片197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生活着我国2300多万各族人民,其中少数民族人口近一半,有30多个民族与周边国家同一民族毗邻而居。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十分关心边疆民族地区发展。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作出了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战略决策。在各有关地方和部门共同努力下,兴边富民行动持续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边境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高,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效果突出,各族群众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为边境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请介绍一下《规划》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巴特尔: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深化,脱贫攻坚全面展开,国家对边境地区全方位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发展进入新阶段,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面临难得的机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作出的部署,以及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编制《规划》的有关指示精神,2014年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启动相关工作。通过深入边境地区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和省区研究梳理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和政策,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记者:你认为《规划》在振兴边境、富裕边民方面有哪些突出亮点?
巴特尔:经过反复论证、科学严谨编制而成的《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清晰,重点任务突出,可操作性较强,符合边境地区和民族工作的实际,体现出鲜明的“边”的特色。一是表现在特定的扶持对象——边境地区和边民。边境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近五分之一,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不言而喻,而边民则是守土固边的重要力量。加强对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规划扶持,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二是表现在特定的宗旨目标——富民、兴边、强国、睦邻。《规划》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共同目标,坚持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着力建设繁荣稳定和谐边境,巩固祖国边防,确保边境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表现在特定的任务——强基固边、民生安边、产业兴边、开放睦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规划》针对边境地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保基本、补短板为重点,围绕“边”字进行设计安排,共提出六大任务,涉及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同时,配套了6大工程、34项子工程。四是表现在特殊的政策措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规划》着眼边境地区特殊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从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以及财政、金融、土地、边境贸易、社会保障、生态补偿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体现了系统性、针对性和专项特色。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是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当前,《规划》已经出台,接下来的工作重在落实。边境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监督检查,把加大扶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边境地区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作出新贡献。
(本报记者 殷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