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之声】
一些壮药如玉林正骨水、百年乐、三金片、中华跌打丸等在全国家喻户晓,但却只能以中药名义进入市场而不能标注为壮药,主要原因是壮药未能纳入国家药品标准体系,这与壮族是全国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和广西是全国中草药大省的资源优势不相匹配,也不利于整体推进广西民族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不利于传承和弘扬壮民族文化。
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调整和完善民族医药注册管理政策和制度,为将包括壮药在内的少数民族医药纳入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创造条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壮药与藏药、蒙药、维药、苗药同等对待,对广西药品生产企业上报的已上市中成药增加壮医表述的注册申请,给予专审专批,实现壮药上市零突破,体现国家民族政策的扶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