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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07日 星期日

    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举办

    研讨山东费县“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07日 02版)

        本报山东费县5月6日电(记者梁捷)山东临沂费县加强基层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的建设,有力实现社会矛盾在基层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使基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6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就费县建立的“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进行了研讨。

     

        为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费县从保障村级事务健康运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出发,建立起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3个机制,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4条工作线。该县还建立健全了乡镇、片区、行政村、村民小组四级排查化解网络,搭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民调工作站”和“民调工作室”三大平台,组建乡镇、村居五支调解队伍,完善定期排查、处理报告、会商研判、多调对接、评查听证五项机制,通过构建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探索出一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与会专家指出,费县根据当今农村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逐渐改变着政府对乡村社会的行政性管理,让乡村内部的自主性力量在社会秩序维持、冲突矛盾化解等领域发挥基础性作用,通过有效调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拧紧了基层“安全阀”,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其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可复制,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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