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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4日 星期一

    严禁“商改住”应成全国通则

    作者:张国栋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4日 02版)

        【网言】

     

        近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此举意在坚决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

     

        随意搞“商改住”,投机色彩明显,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因此,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不应只是北京的“规则”,而应当成为全国各地的“通则”。道理在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这不能光做“限”字文章,还需要综合运用,其中盯住土地用途和项目规划就是关键。各地都应通过一些刚性约束,坚决向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说“不”。

     

        (原载于中国经济网 作者:张国栋 摘编:罗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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