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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

    江苏:

    打破非遗传承人“终身制”

    作者:郑晋鸣 金梦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8日 09版)

        近日,江苏连云港取消了“汤沟风筝制作工艺”等4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资格,并对“云绣”等7个项目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约谈警告,非遗传承人的“帽子”在江苏不再“一戴终身”。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提出,要建立非遗传承人退出机制。但近6年来,真正退出的非遗传承人几乎没有。连云港此次将非遗传承人除名,引起了不小的争议。那么,非遗传承人被除名的背后意味着什么?这对非遗的传承保护又有何利弊?

     

    非遗传承人被“摘帽”

     

        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活化石”,非物质文化遗产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但长期以来,“重申报、轻保护”却是非遗保护中碰到的顽疾,比如个别非遗传承人,在得到头衔之后,却不怎么干实事。“连云港市这次被取消资格的4名非遗传承人,有履职不力的,也有不再从事这一工作的。”谈起这次“罢免”事件,连云港市文广新局非遗处处长谢春芳说,这些传承人大多在当地小有名气,此次连云港的较真,不仅让业内人士惊讶,也让不少局外人有些吃惊。

     

        其实,这不是江苏省第一次对非遗传承人亮“黄灯”。此前,苏州对非遗传承人作了一个评估,结果9名市级传承人不合格。对此,苏州市非遗办副主任王燕告诉记者,不合格者中有些是传承人自身意识不强,履行义务不力,而有些则是不能独立履行传承义务。“如果再有一次不合格,那么他们的传承人资格将被取消。”

     

        江苏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王健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江苏对省级或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实施绩效考评的办法,今后考评还将不断细化。

     

    “退出”是为了更好保护

     

        退出机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杜绝“重申报、轻保护”现象,也是为了从源头保护非遗文化。对于此次除名,有人拍手叫好,认为此举缓解了“头衔热”“大师热”的乱象。有人却并不看好,认为这样“一刀切”的做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别的非遗传承人。

     

        连云港市“云绣”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季玉青表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评定时本来有一定的标准,但此次评估无论是考核标准还是考核范围都没有对外公示。既然曾经被评定为代表性传承人,现在又被评定为不合格,不禁让人对评估的严谨性产生疑问。”

     

        对于非遗传承人取消“终身制”的做法,江苏省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赵鲁刚说,“传承人”原本只是一种称谓,但由于当前社会对类似头衔的追捧,加上金钱资本的涌动,“传承人”头衔直接提高了艺人作品的市场价格。“如此一来,非遗保护在一些人身上就显得不那么纯粹,也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因此,退出机制的实行,就显得迫切而有必要。”

     

        “退出机制有助于纠正短视行为和功利主义,警示人们不能以获取利益的大小来衡量非遗保护工作。如果放任投机心态和利益欲望,我们只可能离‘非遗’保护越来越远。”王健说,退出制度的施行,将为盲目的申报热降温,引导各地将重心从“申报”转移到“保护”上。

     

    非遗传承需变输血为造血

     

        “非遗传承人的评选和管理应该是动态的。传承人如果不再有代表性,不能起到带头展示和宣传的作用,就应该被取消资格。如果有人符合传承条件,就应该被补到传承人名录中。”谢春芳说,一些传承人被取消资格并非技艺不精,而是没有传播的能力,而一些有传播能力的人,却无法得到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传承人不应该仅是身份,更应该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退出机制本身也显示出了一些非遗传承难以为继。”赵鲁刚告诉记者,光靠让不合格的传承人退出是不够的。一些非遗传承项目失去了生存土壤,传承人光靠手艺和补贴,只能维持生活,所以传承人会选择另谋他业。为防止“人走技失”,促进技艺传承,让传承人真正将手中的绝活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就要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力度,给传承人提供更好的条件,搭建更大的平台,做好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和牵线搭桥等工作。“让传承人过得尊严体面,传承人才有传承的动力。”

     

        破除传承人的终身符号,让传承有进有出,才能更高效地传承、传习、传播非遗文化,开发利用好非遗。“评选传承人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退出机制也是为了真正用好传承人,让传承人握好手中的接力棒,让非遗留得住、传得广。”赵鲁刚说。

     

        (作者:郑晋鸣 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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