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录】
我国的教育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但长期以来,我国教育领域却一直存在着“智育独大”的现象,进而造成教育评价的失衡。近年来,教育部门的相关改革虽然强化了对综合素质的重视,但评价体系中重“智育”、轻“德体美育”的失衡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因此,我认为应建立全要素的考试评价体系,将“德智体美”四大要素全部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的范畴,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此基础上,要明确四大要素在重要考试中的分数占比,科学设定各部分的考评内容。譬如,在核心价值观的标准参照下,学生在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实行加分正向激励;同时,对出现考试作弊、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的,可实行减分负面惩戒。体育和美育也可根据相应特长予以分数量化考评。至于德智体美的评价内容应该包含哪些具体事项,不同事项又应占多少分值,建议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为建立更加科学的育人机制做好长远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本报记者鲁博林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