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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8日 星期三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教授何水法委员:

    公共文化场馆可适当向广场舞开放

    作者:本报记者 鲁博林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8日 07版)

        【代表委员建言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使更多人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而我所关注的正是老年人的健身问题。我国目前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而越来越多的老人在退休之后,选择了广场舞作为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广场舞因噪音太大引发投诉的消息屡见报端,如何让老年人能够安心自在地参与广场舞活动,还需政策的引导和保护。

     

        因此,我建议政府应重视公共场所运动设施的投放和提供,部分公共文化场馆,如体育馆、文化馆等都可以适当地向广场舞人群开放,为老人的体育锻炼开辟场地,从而避免扰民现象发生。此外,有关部门可成立专门机构指导与推进广场舞等体育健身活动,既能在老年人集体活动的秩序、规范方面提供协助,又能通过广场舞比赛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本报记者鲁博林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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