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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6日 星期一

    国企改革如何打好组合拳

    作者:本报记者 刘坤 方曲韵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6日 10版)
    制图:朱江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圆桌对话】

     

        主持人 

     

        本报记者 刘坤 方曲韵

     

        嘉 宾 

     

        程恩富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

     

        邓辉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

     

        贾康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要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今年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改革要啃哪些“硬骨头”?如何推进兼并重组、优化布局?本报特邀三位代表、委员进行圆桌对话,为国企改革打好组合拳建言献策。

     

    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主持人:去年,我国国有企业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有的企业杠杆率和负债较高,存在风险隐患。当前,我国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任务仍很艰巨。今年,国企如何走好改革之路,当好振兴实体经济的排头兵?

     

        程恩富代表: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对国有企业的认识问题。有人认为国有企业就不能再新建,现有的存量也要逐步出售。实际上,国有企业在某些领域仍然可以新建,未来还需要继续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瘦身的同时也要健体,通过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

     

        邓辉代表:现在,一些国有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个较大的问题,即公司治理结构仍然不够完善,公司法涉及的分工制衡机制并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科学化程度仍然不高。因此,未来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贾康委员:确实如此。我们要把国企改革放在整个经济运行态势中来看,把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与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结合起来,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之下,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同时也要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个重要“突破口”

     

        主持人:大家认为,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怎样的困难?如何迈出实质性步伐?

     

        程恩富代表:目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实践过程中要防止出现偏差,不能简单地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把国有资产大规模地转让给中外私人资本。有些国有资本可以转让给中外私人企业,但同时,国有资本也可以去控股中外私人企业,应该是“双向参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是要提高国有资本的效率,提高控制力。

     

        邓辉代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改善和治理效能的提升,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方面要着力消除一些人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改革风险等思想顾虑,对地方的一些改革探索要设立容错机制;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变成私有化的方式。同时,要让参与改革的民营企业看得到利益和成长空间,感受到自身利益确实能够得到保障,让其尝到“甜头”。只有双方都认可和接受,才有可能持续推进。

     

        贾康委员:确实如此。混合所有制就是要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充分混合在一起,不同行业、不同项目、不同阶段要允许有变化。在推进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决定国有股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同时也要考虑民营企业的参与偏好。实际上,推进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就是使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潜力空间的重要切入点,通过PPP模式,可以让政府以较少的股权拉动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共同去做项目,实现少花钱多办事,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其实,国有经济参股同样也能发挥一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控股、参控都是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一味地认为只有国有经济控股才能产生控制调节作用。同样,也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民营资本占比越大就活力越强。另外,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员工持股问题,不能一概否定,但也不能一哄而起,要根据不同的企业、行业面临的形势以及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等,允许差异化处理。

     

    兼并重组实现“1+1>2”效果

     

        主持人:近来,宝钢与武钢合并、中国中纺整体并入中粮集团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位对于国企之间的兼并重组有何看法?

     

        程恩富代表:对国有企业而言,有些兼并重组是必要的,但也要防止在重组过程中缩减国有资产功能的倾向,要通过兼并重组实现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做优和效益提升,实现“1+1>2”,而不是“1+1=1.5”,避免出现负面效应。

     

        邓辉代表:国企之间兼并重组要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原则和导向,尊重企业自主权,不能“拉郎配”。如果为了行业、地方利益,或者为了救“僵尸企业”而强行进行并购重组,往往会违背经济规律,难以成功。

     

        贾康委员:国企之间的兼并重组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宝钢与武钢合并是在已成规模的情况下,再进一步通过重组提升规模经济,更好地应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市场竞争。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如果对接到资本市场,也会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个命题。

     

        (本报记者 刘坤 方曲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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