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去年6月,我们元古堆村建成了全县第一个村级300千瓦光伏电站。电站建成半年多,发电收益就达到21.2万元,当年已分配给村集体11万元。”日前,甘肃省渭源县田家河乡元古堆村村党支部书记贾元平高兴地说,“有了它,我们脱贫致富就有底气了。”
元古堆村位于田家河乡南部的林缘地带,海拔2440米,高寒阴湿。2012年底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465.8元,贫困面达57.3%。
2015年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在河北、安徽、山西等6省的30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村级光伏电站确定为光伏扶贫的主推方式。2016年,渭源县成为光伏扶贫的项目县。
“县、乡、村为了元古堆村光伏电站的顺利建成和投入使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渭源县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渭源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为主、企业配套资金为辅,由政府负责提供土地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企业负责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管理。
经过反复研究,渭源县确立了合理的按阶段进行收益分成的办法:2017年至2025年,运营企业确保村集体每年获得固定收益20万元,剩余的上网收益在支付电站运营维护成本后,归企业所有,企业自负盈亏。2026年起,每年的发电收益首先支付运营维护成本,再由村集体与企业按照2比1的比例分配利润。
光伏扶贫既发展了新能源,又实现了脱贫增收,一举两得。元古堆村成立了光伏运营管理委员会,负责收益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村集体收益的90%用于支持60个贫困户增收脱贫。贾元平介绍,村里的光伏发电收益支持扶贫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设立村保洁员、独居老人护理员、监督员三种公益岗位,贫困村民竞争上岗并获得劳务费;二是每年在贫困户中评选“脱贫致富先进家庭”,给予一定奖励;三是资助因灾、因病、因学而生活困难的家庭。“村里的光伏电站建成后,发电收益每年可帮扶因病、因学、因灾家庭经济困难户60户,户均增收约3000元。”贾元平说。
受益于脱贫攻坚“组合拳”,元古堆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1098人减少到2016年年底的20人,贫困面由57.3%下降到1%。
(本报记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