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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4日 星期六

    山东菏泽:

    “扶贫车间”建到村头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4日 10版)

        【脱贫攻坚】

     

        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常庄村编织车间一角,一根长长的塑料藤条在贫困农民高秀英的指尖跳跃,一把户外用的塑料藤椅慢慢成型。她每天到编织车间编藤椅,月收入1000多元,已经成了她和儿子的脱贫希望。

     

        16年前,高秀英的丈夫去世,只留下了她和儿子相依为命。儿子幼年曾患脑炎,留下了后遗症,至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高秀英照顾。家中的两亩地每年纯收入不到2000元,加上低保,母子二人的生活仍面临困难。“真羡慕那些出去打工挣钱的人,我也想出去,不过带着儿子,能去哪儿呢?”她说。

     

        “扶贫车间”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希望。

     

        随着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的出现,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始在常庄村周边村庄设置加工点,搭起“小窝棚”招揽群众务工。如果贫困户得到这些就业机会,就有机会脱贫。在调研中,鄄城县扶贫部门发现了这一点,并迅速落实到行动中。从2015年起,菏泽市因势利导,对这种“小窝棚”进行改造提升,将其建成“扶贫车间”,引导户外家具、服装加工、电子配件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扶贫车间”集中。

     

        通过发展“扶贫车间”,鄄城县群众在村里接单做加工,既能提高收入又能照顾老小,还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用工贵”困难,探索出一条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脱贫的新路子。专家表示,这种模式消除了贫困群众“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增强了靠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志气,同时为一些企业节约了建设成本,降低了用工成本,实现群众就业增收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赢。

     

        截至2016年12月,菏泽共建成“扶贫车间”1803个,有383家企业入驻,直接安置和带动191341名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带动57685名群众脱贫。

     

        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扶贫办将发挥东西扶贫协作制度优势,引导一批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到西部贫困地区,在交通便利、有独特资源禀赋的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建设分布式扶贫就业车间,更多地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本报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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