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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1日 星期三

    伤的是法官 痛的是法治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1日 05版)

        2月26日,江苏省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发布“保障法官权益,维护司法权威”6个典型案例,用生动的司法故事提醒公众敬畏法律、尊重法官。10天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周龙在上班途中遇袭,身中数刀,多亏抢救及时才保住生命。

     

        近年来,法官被案件当事人枪击、刺死、砍伤的事件屡有发生,到底是何原因致使法官频频遇袭?基层法官生存现状如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暴力袭法频出原因在哪

     

        “这样的暴行会让人伤痛,但不会影响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我们的法官不会被这样的暴行吓倒。”周龙遇刺后,网上一片声讨凶手、同情法官之声,有的悲叹周龙的遭遇,有的感慨基层法官活多、钱少、风险高的生存境遇。

     

        在一般人眼里,法官这份工作体面、大气、有社会地位。但事实是,多数法官压力大、待遇低。尤其是基层法官,不仅要负责案件判决,还要承担普法宣传的任务。近两年来,他们又多了一块心病:遇袭。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暴露在“重重危机”之下?

     

        “在不少当事人伤害法官的案例中,直接原因往往是法院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苑佳兴说,一些当事人不服判决,缠讼、闹讼,将怨气一股脑儿都撒在法官身上。他见过不少这样的事情,一些闹讼者甚至打听到法官的住处,找人在路上堵他们。“凡是司法诉讼,总有输有赢。问题是现在有一部分人只想享受权利,却无视义务。”

     

    维护法官权威,是社会的底线

     

        “法官依法履职,不该有后顾之忧,更不该有危险。”同事遇袭后,沭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周辉愤慨不已。“我们的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担负着调配各方利益的责任。”周辉认为,暴力袭法伤害了法官的职业期待,造成了人才流失。

     

        “选择离开,并不是我有多勇敢,而是我的种种脆弱,难以承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面临的巨大压力。”去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原副庭长伍峻民提出辞职。放眼全国,伍峻民绝不是个例。

     

        “对法官的暴力伤害,最终伤害的是法治,伤害的是我们共同营造的社会安全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说,维护法官的权威,是社会的底线。

     

    尊严终将还给法官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官肩上的压力和责任进一步加大,这些都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官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不仅事关法官自身发展,更关乎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细化完善了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让法官的人身安全有法可循,也因此得名“史上最强的法官人身安全保护令”。

     

        “《办法》不仅能对司法人员起到精神抚慰作用,很大程度上也能解决司法人员的后顾之忧,维护法官的职业尊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文军说,“新出台的《办法》更加细化和具体化,这明显是一种进步。”

     

        “法官的价值不仅在于办案,更在于传递法治理念,树立公众的司法信心。”胡道才认为,法官的尊严不是外界强制赋予的,而要更多地依靠自我建立。判案中,不仅要做到法理公正,也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状态,这样才能把工作真正做通、做好。

     

        “法官更多地为当事人考虑,当事人也会给予法官更多尊重。”胡道才说。

     

        (本报记者 郑晋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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