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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7日 星期一

    江西省安义县榨下村移风易俗

    捐出“回礼钱” 办些实在事

    作者:本报记者 胡晓军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27日 04版)

        在农村地区,给上了年纪的老人办寿宴、向前来祝寿的乡邻们回礼,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对江西省安义县长埠镇老下村榨下自然村的村民来说,将回礼钱捐到村民理事会用于为村里办实事,已经成为一种新风尚。从2012年起,村里用这些钱装上了路灯、修好了马路。

     

        “根据以前的习俗,老人到了60岁,就要操办一场寿宴。寿宴结束之后,要给全村每户人家送一份回礼,至少要花数千元。”榨下村村民理事会会长刘铁功告诉记者,寿宴的回礼多为长寿面、毛巾、热水瓶等价格不高的实用品,但数百份这样的回礼也给老人的家庭带来了一定的负担,甚至有可能助长攀比之风。

     

        2012年,榨下村村民理事会商议解决保洁、修路的问题。苦于资金不足的理事会成员们决定从寿宴回礼入手,号召村民将用于购买回礼的钱捐到村民理事会,由理事会再用到村里的公益事业上。时年56岁的刘铁功与另外几名理事会成员每人捐出了4000元钱,募集到首批两万元的公益事业启动资金。这一做法立即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

     

        近5年来,榨下村每逢有老人到了60岁要办寿宴,就会将购买回礼的钱捐到村民理事会,由理事会开票入账用于村里各项公益建设。而在村中的公示栏中,不仅详细记载了捐款老人的姓名和捐款数目,连支出明细也写得清清楚楚。

     

        据刘铁功介绍,农村一对夫妻如果都要办寿宴,购买回礼的金额至少需要4000元,而如果将这笔钱捐出来,积少成多,则可以帮助村里办很多事。“到现在,单村民过寿的捐款就有17万元,其中有13万元花在修路、保洁和安装路灯上。可以说,这笔钱为村里办了很多实事。”

     

        长埠镇副镇长黄霞表示,把“发东西”改成“搞建设”,榨下村的做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移风易俗,村民把钱省下来做公益事业,让本村的基础设施焕然一新,既消除了农村的不良风气,又给大家切切实实办了好事。这无疑是对新农村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

     

        (本报记者 胡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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