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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1.2%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0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9日电 记者王昊魁从公安部9日召开的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有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2016年有143.5万的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会议指出,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强调,要始终坚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准确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同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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