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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纪检监察机关更要防止“灯下黑”

    作者:完颜平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0日 02版)

        【光明论坛】

     

        春节前后,笔者重温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前夕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这部“自我较真”的专题片,再次引发了笔者对“谁来监督纪委”,防止“灯下黑”的思考。

     

        在人们的眼中,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闪亮的地方,担负着监督执纪的神圣使命,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一张亮丽的名片。总体上说,这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的队伍。然而,正如电视片里所讲,“有光的地方,也往往有阴影”。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在光与影之间,倒向了错误的方向,从“自己反腐败”走上了“自己也腐败”的道路。朱明国、魏健、金道铭……一批昔日的“打虎干将”到头来“与虎为伍,为虎作伥”,令人唏嘘不已。看到昨日“同进一门、同处一室、同办一案”的同志今天走到自己的反面,沦为“阶下囚”,纪检人更是扼腕长叹、内心作痛。

     

        透过现象看本质,纪检监察队伍出现“灯下黑”,是错综复杂的反腐败斗争情况在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的反映。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提高腐败的安全系数、降低腐败风险,必然会从纪检监察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代理人”和“保护伞”。因此,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部门、重要岗位、关键人物”必然成为他们渗透、腐蚀的重要目标和拉拢的主要对象。一旦得手,“这些部门的这些人”就变成了腐败分子的“卧底、内线和帮手”,时不时为他们通风报信,在重要关头为他们“提供绝密情报”,甚至最终登上贼船,与之沆瀣一气,不知不觉中成为腐败分子埋藏在纪检监察队伍内的“定时炸弹”。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存在于真空中,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在被重重“围猎”、轮番进攻、高利诱惑面前,个别人也会“防线失守、操守不保”,成为腐败分子的“提线木偶”。而有的在“一方面想当大官,一方面又想发大财”的畸形人生观、价值观驱动下,甚至主动向腐败分子投怀送抱。严防“灯下黑”开篇剖析的第一个反面典型,是中央纪委机关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其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承揽到总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为什么他能拿到如此大的工程?因为他盗用了不言而喻的光环,将纪检监察的公权拿来做“私人买卖”的资本。

     

        绝不能让闪亮的地方埋下阴影。“刀刃向内、自曝家丑、自清门户”,非但没有“黑了自己”,反而使该闪亮的地方去除了阴影,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实际上,纪检监察机关天天都在做“监督者如何接受监督”的试卷。只有坚持“高标准明界线、严惩治强震慑、修制度堵漏洞、清队伍立导向”,使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才能使这支队伍真正淬炼为“铁打的打铁人”,担当起正风反腐的重任,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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