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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4日 星期六

    乐清:水清人乐

    作者:本报记者 叶乐峰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04日 01版)

        【新春走基层】

     

        正月初六,记者来到浙江省乐清市芙蓉镇黄金溪畔,两岸张灯结彩,游客交织。在溪水浅水处,五六个村妇正在洗衣服。爆竹声、音乐声、捣衣声……温馨的气息让这个原本富裕的小镇增添了一份安详和谐。

     

        黄金溪承载了芙蓉镇老百姓对历史的记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周太康是芙蓉镇人,20世纪80年代,他外出经商时溪水依然清澈,“当时溪里还有香鱼,香鱼对水质要求很苛刻,一丁点儿污染就无法存活”。

     

        然而作为全国钻头基地芙蓉镇的母亲河,黄金溪曾被各种加工小作坊、违章建筑、小型养殖场所围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直排溪中,导致溪水逐渐变黑发臭,周边群众怨声载道。

     

        2011年起,芙蓉镇启动黄金溪海口村段500米的整治工作。当地政府主导拆除岸上的小作坊、违章建筑,搬迁沿溪的养殖场等。周太康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回乡投资,参与治水。

     

        2012年,周太康创办了乐清市花村清寓置业有限公司。黄金溪治理断面所在的海口村与周太康的企业达成协议,合作开展旧村改造项目。其中,海口村负责解决项目相关土地使用问题;企业负责建设改造房屋、周边道路设施以及处理三基(即茅坑基、猪栏基、园基)所需的资金。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项目建成后部分住房使用权交由企业出售。这种发动民间力量参与治水的市场化操作,成了乐清市乃至浙江省推进“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典范。

     

        如今,黄金溪水质达Ⅲ类水标准,防洪能力大大提升,150多米宽的河道两岸,各色石雕、亭廊、游步道、景观灯一应俱全,昔日“疮疤”变景点。

     

        “民间投资治水减轻了财政负担,有效避免了政府投入滞后带来的工期延长的弊端。”芙蓉镇党委书记、黄金溪“河长”朱和章表示,黄金溪的治理,一方面要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同时政府也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在周太康眼中,一条河流的生命力不仅在于自净,更在于留得住乡愁,富得了乡亲。家在黄金溪畔的周驰明说:“2016年年初,我在溪边开起了农家乐,借着黄金溪的人气,店里生意火爆,每天营业额近万元。”

     

        黄金溪的治理是乐清市开展“五水共治”的一个缩影。乐清市依山面海,境内河网密布,共有河道1078条。自2013年乐清市全面启动“清三河”整治专项工作以来,一大批“黑臭河”“垃圾河”“泥罗河”旧貌换新颜。2015年,乐清市获得浙江省“五水共治”最高奖——“大禹鼎”。

     

        离开时,天色暗了下来,落日余晖洒在黄金溪上,几艘木船在溪面上荡漾;远处,群山怀抱的村庄升起了炊烟。好一幅“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山水画卷!(本报记者 叶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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