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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7日 星期二

    辽宁

    让“跑断腿”的异地身份证办理成历史

    作者:本报记者 刘勇 《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17日 04版)

        【新春走基层·体味获得感】

     

        “丢啥也别丢身份证”,过去身处异乡的人对身份证保管的重视远超常人,因为户籍管辖权的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无论工作再忙、离家再远,为了办理一张身份证也要返回户籍地煞费周章,而到期换证更成为他们躲不开又绕不过的坎儿。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6年辽宁省公安机关积极落实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工作。从此,外地人在居住地可就近办理身份证,再也不用来回奔波,让人“跑断腿”的异地身份证办理成为历史。

     

        1992年出生的小伙子初日,家住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自成官庄村。1月13日,听说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他早早来到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咨询。在沈阳做保安工作的初日告诉记者,在外打工办理身份证是件麻烦事,回家一趟乘火车、长途客车需要十多个小时,而近千元的费用对他来说是不小的开支。此外,办理身份证期间,班组每天都要有同事连续工作16小时替岗,实在是过意不去。

     

        站在窗口接待初日的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民警刘洁说,辽宁省异地身份证办理手续十分简便,只要持《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本人到受理窗口即可当场办理。由于全程参与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开展,刘洁对业务十分熟悉,她告诉记者,为了落实好全省异地身份证办理工作,沈阳市公安局对原有办理系统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升级改造,在每个区、县设立的办证大厅都新增了“异地受理”“户籍地复核”等多项流程,确保身份证信息准确翔实。而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时限并未延长,仍是25个工作日内发放,收费标准也没有调高,依旧是换证20元,挂失补证40元。得知自己符合异地办理身份证的要求,初日办理了前期手续,高兴地返回工作单位。

     

        异地身份证办理看似简单,实施却非常不易。为了这项利民措施在辽宁全面推开,2016年年初,辽宁省公安厅投入专项经费130万元,进行信息互通建设、整合相关资料,与公安部全国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进行业务衔接。同时,辽宁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对现有制证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确保在承诺期限内完成证件的制发工作,并大幅提高了证件制作的质量。

     

        2016年11月1日,经过充分准备,辽宁正式启动全国跨省、省内跨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的户籍居民在辽宁省均能实现异地受理制证。辽宁全省已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501个,其中有73个户政办证大厅和428个户籍派出所具备全面受理条件,已受理制发跨省居民身份证1.5万余张,签发外省居民身份证9800余张,制发省内跨市居民身份证3600余张。

     

        异地身份证办理为群众省去了麻烦,减少了成本,却给公安机关带来挑战。为防止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发生,辽宁公安规范异地证件制发程序、严密身份信息核验程序,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手段核查信息,对首次申请身份证、申请临时身份证,以及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和有相关不良记录的人员不予办理。

     

        “现在,每日异地身份证办理已达到总数的15%。”刘洁说,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为群众节省了办证时间、节约了办证费用,我们将继续深化“5+2、8+1”的延时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

     

        (本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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