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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甘肃陇西

    释放土地新活力

    作者:本报记者 宋喜群 本报通讯员 安文宣 《光明日报》( 2016年11月27日 03版)

        【改革追踪看落实】

     

        陇西县位于甘肃东南部,渭河上游,总面积2408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人,是丝绸之路重镇和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家级贫困县。

     

        2015年,陇西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陇西县结合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和脱贫攻坚要求,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入市通俗讲就是出让,试点之前法律不允许集体土地出让、抵押,试点经全国人大授权,暂停执行相关法律,让集体土地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陇西县国土局崔俊堂告诉记者,入市的集体土地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也就是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里面已经是建设用地,建设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的土地。

     

        2015年11月27日,陇西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形交易市场揭牌运营,实现了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场所交易。同时,引入具备资质的中介组织,受所有权人委托,提供综合评估地价、交易组织等服务,并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程参与监督。现在,陇西县成功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在该有形交易市场完成。

     

        目前,陇西县已成功交易34宗235.83亩用地,总成交价款4592.8万元,其中商业用地27宗212.55亩,亩均20.32万元,工业用地7宗23.28亩,亩均11.73万元,与同区域、同用途、同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基本持平。

     

        结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两小一散”的特点,陇西县将小城镇改造临街规划调整用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性用地入市确定为重点突破方向。对首阳镇永宁路临街的19宗17.47亩集体商业用地尝试入市,大力发展中药材网上营销,带动了区域“大众创业”,而“街面房”用地的入市,也满足了商业用地需求;甘肃裕新农牧科技公司通过建设用地入市帮助解决了附属设施用地问题,同时公司发展也带动周边40多户贫困户186人脱贫。

     

        陇西县土地入市均由集体研究决定,而且让群众代表参与决策,增值收益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共享,优先保障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同时细化集体内部分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全权决策,将不低于村集体所得收益的60%转化为集体积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公共服务体系,剩余所得收入纳入村股份合作资产范畴,追加量化为集体组织成员的股权,成为村民长期稳定增收的重要支撑。这些都让村集体和农民切实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和实惠。

     

        同时,浙商银行、农业银行等7家银行在陇西开展了入市土地抵押融资业务,入市的6宗用地已经实现了抵押权能,抵押额2264万元,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待遇,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转化。

     

        (本报记者 宋喜群 本报通讯员 安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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