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6日电(记者邱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环保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在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变短期补偿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设施处理能力总体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占地省、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以利用等特点,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同时,我国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装备不断成熟,高标准设施已经达到国际同类设施先进水平,成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为此,《意见》要求各地提前谋划,科学评估,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
《意见》提出,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原则,选择安全适用技术。对现有垃圾焚烧厂也提出了针对技术工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治后不能达标排放的将依法关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