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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云南寻甸:红军标语铭刻民族团结深情

    作者:本报记者 张勇 刘坤 周官正 《光明日报》( 2016年10月11日 01版)
    丹桂村村头 本报记者 张勇摄/光明图片

        【长征路·新故事】

     

        1935年,中央红军长征来到多民族聚居的云南省寻甸县柯渡镇,不仅在这里留下了革命火种,还播撒了民族团结的种子。今天,民族团结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开出了更加绚丽多彩的花朵。

     

        “红军绝对保护回家工农群众利益”,红军当年写在寻甸县柯渡镇回辉村清真古寺墙的大幅标语,长10米、宽0.5米,历经80余年风雨,依旧保存完好。

     

        1935年4月30日,中央红军长征进驻柯渡后,部分红军住在清真寺里。有个别红军战士进入清真寺时因为不了解回族风俗,出现了不尊重回族风俗的行为。朱德总司令知道后,立即命令部队纠正,并指示宣传队在村中写下了“红军绝对保护回家工农群众利益”的标语。朱总司令还到清真寺里与老阿訇和部分回族群众见面,讲解党的民族政策,消除了回族群众对红军的误解。红军要走了,许多回族青年纷纷要求加入红军:12个回族青年被红军收下,编成一个回族班,跟随中央红军长征。

     

        红军走后,国民党强迫老百姓铲除红军标语。为了保护清真寺里的这条标语,老阿訇和回族群众冒着生命危险,砍来柴草,顺着墙壁一层层地堆起来,把标语全部遮住,躲过了敌人的一次次搜查。

     

        红军长征过寻甸后,“红军绝对保护回家工农群众利益”的标语和朱总司令尊重回族风俗的故事,在柯渡镇乃至寻甸县深入人心,各民族群众之间更加团结。

     

        在柯渡镇丹桂村红军长征纪念馆旁的村头公路边,记者看到一块“丹桂村公路建设纪念碑”,碑上记载了2008年全村各族群众在政府帮助下,积极捐款修建贯穿全村的乡村公路的过程及捐款名单。“村里的回族群众多数住在山坡上,汉族群众多数住在山脚,从坡头到山脚的公路本来对汉族影响不大,但汉族村民也积极捐款,无论回族汉族,大家都无偿捐出土地来修路。这块纪念碑见证了全村回汉群众团结一心共修致富路的历史。”丹桂村党总支书记杨庭敏告诉记者。

     

        红军民族团结平等的政策深深影响了寻甸各族群众,促进了当地各民族80年来的团结融合和共同发展。目前全县汉族与少数民族通婚率大约达到总人口的10%,有7750个家庭由多个民族组成。寻甸县于1994年、1999年、2009年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寻甸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永萍告诉记者,寻甸县正在积极打造“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力争打赢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和少数民族脱贫摘帽的攻坚战。今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地区办事处与昆明市寻甸县建立“友好县区”合作关系,帮助寻甸县引进建设项目协议投资180.55亿元。有了北京朝阳区的帮助,寻甸县25个民族的兄弟姐妹携手奔小康的脚步更快了。

     

        (本报记者 张勇 刘坤 周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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