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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20日 星期三

    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

    ——谈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作者:特邀嘉宾: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徐志栋 主持人:本报记者 刘小兵 《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20日 11版)

        【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学习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系列访谈②】

     

        特邀嘉宾: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徐志栋 

     

        主持人:本报记者 刘小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新型人民军队。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用严格的法规、严明的纪律建军治军。我军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走向胜利的,是秉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走向正规化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鲜明提出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并就军事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丰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

     

        引领和推动改革强军

     

        主持人:前不久,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在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大关头,专门出台这一份文件,有什么考量?

     

        徐志栋:厉行法治、从严治军,是治军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须臾离不开法治保障。习主席一再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可以说是当前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中央军委专门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对贯彻军委改革部署要求,抓紧推进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坚持改革与立法并行,对影响制约改革的重要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废止和完善,加强法律法规前瞻设计,以规范引领和推动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有序推进。把改革成果及时用法固化下来,做到改革进行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严肃改革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面呈现出崭新面貌,发生这个重大变化的动因是什么?

     

        徐志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主席和中央军委领导下,我军依法治军的理念与实践进入崭新阶段。2014年10月,经习主席提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写入全会决定,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2015年2月,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人民军队法治化建设由此进入“快车道”,呈现出优良传统回归、正气充盈、崇尚法治的全新气象。

     

        主持人:当前军队法治建设面临哪些新情况?

     

        徐志栋:军队的法治化程度随着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这是军队建设的客观规律。随着军队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军队的结构愈来愈复杂,作战方式愈来愈多样,需要以法治规范的范围愈来愈宽,要求也愈来愈高。信息化战争不再是各个作战单元、作战要素之间的对抗,而是作战双方建立在各种作战单元、作战要素综合集成基础上体系和体系的对抗,并且战争的时空特性已发生重大变化,多维战场空间融为一体、时间要素空前升值。这要求我们必须靠统一的法律法规、严格的制度纪律,把战斗力的各个系统、各个要素有机整合起来,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形成系统集成、统一高效的作战体系。

     

        我国正处于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安全环境更趋复杂。我军使命任务由传统守土卫疆向在更广阔的空间范围遂行任务拓展转变,由维护传统安全向维护综合安全拓展转变,这些任务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辐射影响面广,对抢占法理制高点、依法遂行多样化任务提出更高要求。我们面临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同样尖锐复杂,社会各种思潮和观点交锋激烈,加上高度发达的网络等新兴媒体,对一些官兵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可避免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这促使我们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努力构建纯洁健康的内外关系,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目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军还存在军事法规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官兵法治意识不够强,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法治道路

     

        主持人: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如何在坚持和弘扬我军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外军有益经验,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法治道路?

     

        徐志栋:法治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的立军之本、强军之魂,体现了我军作为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的本质要求,是宪法、国防法确定的我国基本军事制度。党的绝对领导既决定着我军法治建设的根本性质,又决定着我军法治建设的根本内容,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根本要求。无论时代条件、战争形态、体制编制如何变化,军事法治建设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以法治强制力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落地生根。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必须严格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全军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

     

        保障能打仗打胜仗正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义和根本目的。必须通过军事法治建设把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在全军牢固树立起来,形成有利于提高战斗力的政策导向、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作战、训练、法制、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纠治训风演风考风不实;加强战备工程建设、武器装备研发、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法治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检验评估,确保部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军官兵共同的事业和责任。必须充分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心系基层,情系官兵,切实把官兵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切实保护、引导和发挥好广大官兵投身军事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不断扩大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集中全军官兵智慧和力量,形成全军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局面。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军队作为武装集团,军队、军人、军事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坚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体现从严,标准高于社会组织、严于普通公民。但从严要以依法为前提,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不能层层加码、搞“土政策”。法治约束和思想引导是规范官兵行为的基本手段。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要重视法治的规范和强制作用,又要发挥思想政治建设的教育和引导作用,以法治体现思想政治建设要求、强化法律对思想政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以思想政治建设滋养法治精神、强化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要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引导官兵坚定理想信念,做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

     

        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主持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目标是什么?

     

        徐志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目标是力争2020年前构建起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主要包括“四个体系”:一个覆盖全面、有机统一、科学实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一个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一个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等互联互动、有力有效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一个理论科学、队伍过硬、文化先进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

     

        主持人: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徐志栋:一是要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规制度是军队建设和部队行动的基本依据,是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必须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坚持与我军履行使命任务相适应,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相协调,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衔接,着力完善思想政治建设、作战训练、科学管理、军事人力资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国防动员等法规制度,努力构建起一整套反映现代军事规律、体现我军特色、覆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的军事法规制度。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机制,规范立法权限,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精细化水平,确保法规准确反映部队实际和军事活动规律。

     

        二是要增强军事法规制度执行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规制度不能成为“稻草人”“泥菩萨”,要立好规矩更要守好规矩,定了规矩就要执行。一方面,要从完善执法制度入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原则,明确执法责任,细化执法标准、步骤、时限、方法和要求,完善军事法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执法主体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理措施,增强法规制度执行严肃性、确定性。另一方面,要着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

     

        三是要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增强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和保证。在全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官兵深刻理解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增强官兵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治军的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依法治军的带头人。这轮国防和军队改革正是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构建起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而使从严治军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强军之基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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