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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2日 星期三

    四川:从源头防范欠薪

    作者:本报记者 李晓东 危兆盖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2日 08版)

        6月,成都市高新区华商中心项目已经封顶,来自四川省内江市的农民工罗轮利作为二次结构的一名主管,正忙着指挥工友们加快进度。罗轮利自1989年起就随中建三局的建设工程南来北往,现在月收入1万余元,工资都是到期打到工资卡上,他从不担心拖欠。

        要进入华商中心,每位农民工都得在出入口划权益卡。权益卡一方面证明农民工何时进出工地,对干了多少天活有准确的管理,同时也防止了恶意讨薪现象的发生。工地上的农民工都通过4个与中建三局合作的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对每位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

        中建三局成都公司工会副主席孙明珍介绍,成都公司建立了工资专户,每到结算时间,甲方工程款中15%的资金将作为工资直接打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农民工的绝大部分工资则直接打到农民工的工资卡上。劳务公司的花名册也要每月张贴,公司定时抽查,发放工资还有影像资料。公司每个季度都要检查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张贴公示。如果劳务公司在工资兑付上出了问题,将进入黑名单,不得承包中建系统内的劳务工程,而且每年都要对分包商、劳务公司进行筛选、评估,进行考核评价。这些措施确保了公司多年来从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中建三局成都公司是四川省落实源头治理,积极构建欠薪治理体系的建筑企业之一。近年来,四川坚持运用权责统一的法治方式,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程欠薪治理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劳务分包制度容易引发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和支付责任落实难这一矛盾,四川创新部门监管体制,欠薪案件交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处理,推动主管部门增强环节把关和源头监管的主动性。自2013年实行以来,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查办移交源头性案件1069起,为8.3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6亿元。同时建立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以此锁定支付关系,做实企业责任主体。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介绍,在落实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的框架体系下,四川完善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全面推行以“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和工资表)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发放措施,实现关口前移、预防在前、标本兼治;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涉及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要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保证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账户;在市、县两级普遍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拖欠工资数额大、没有工资保证金且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者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可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四川还完善了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了对恶意欠薪案件的打击力度。2015年四川人社部门依法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75件,公安机关立案209件,严惩了恶意欠薪犯罪分子。2015年,四川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6.7亿元,各地组织清理389个政府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6.6亿元。(本报记者 李晓东 危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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