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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0日 星期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

    提高晚间时段自主原创节目播出比重

    作者:本报记者李蕾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0日 09版)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李蕾)针对当前一些广电机构过于依赖境外节目模式,原创节目比例较小、精品不多、影响不大、动力不足等问题,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广播电视机构要把节目原创作为自主创新工作的核心,特别注意提高晚间时段自主原创节目播出比重。总局将在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宣传推介和进入黄金时间等方面优先考虑自主原创节目。

     

        通知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包括当年新引进和往年引进的节目),均需提前两个月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未完整履行备案程序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播出。与境外机构联合研发、邀请境外人员担任主创人员或境外人员在节目制作中发挥主要指导作用的节目,如中方未取得完全知识产权,视同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管理,需完整履行备案程序,合并计算。

     

        通知指出,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两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7月1日起,新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如未按本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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