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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中山大学等七所高校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作者:本报记者吴春燕 《光明日报》( 2016年05月2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春燕)日前,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7所高校在广东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7所试点高校中,中大、华工作为今年新增的试点高校,将安排部分专业参与综合评价改革试点。

     

        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按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目前,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试点高校已公布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并陆续开始综合评价报名工作。今年新增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正在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方案,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章程并接受考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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