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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提案追踪

    作者: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25日 11版)

        对关于大力加强我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提案的答复:

        司法部、中央组织部、国家文物局对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非常重视,积极推动有关工作的开展,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真正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文物系统从业人员等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切实抓好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等重点内容宣传,尤其是要向公众普及文物违法犯罪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三是组织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在平时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好文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文物保护知识。

        五是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开展对领导干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将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落到实处。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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