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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15日 星期五

    质检总局与五家电商签订质量承诺协议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海波 《光明日报》( 2016年04月15日 07版)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记者陈海波)针对日益突出的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问题,质检总局创新开展了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鼓励企业作出严于一般标准的质量承诺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4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1号店、唯品会5家电商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将质检总局执法司质量承诺平台与电商平台对接,方便消费者查询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信息。以后,消费者在这些平台购买质量承诺企业产品时,可以查询其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具体质量指标、执法检查结果,明明白白消费。

        据介绍,不同于企业标准自我声明,质量承诺一般要求企业承诺的质量指标要高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质量承诺活动有利于营造重质量守信用的市场氛围,目前已有家电、童装、洗涤用品行业的56种产品参与了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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