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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15日 星期一

    儒商新论

    作者:吴根友 《光明日报》( 2016年02月15日 16版)

        “儒商”一词,起源何时,暂无确切考证。大体言之,晚明社会出现“富贾何负宏儒”的商儒关系新论,儒商的观念则大约因之而起。儒家思想史上,人们往往将子贡视为儒商的典型代表,而范蠡、计然也被视为儒商。当代中国人对于“商”的价值认识再次发生变化,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人们有感于商人逐利而无所不用其极,带来极大的社会问题,呼唤有道德、有文化的儒商群体的出现。“儒商”的本质是商而不是儒,无论是由儒者去经商而成功后成为新型的商人,还是商人经营成功后向往儒者的身份而让自己变得有学问,他们的本质都还是商人,或曰企业家。因为儒商也好,一般的商人也好,他们的人生使命就是赚钱。“儒商”是指那一类用合乎道义的方式,用知识的头脑去赚钱,而一般的商人或是见利忘义,或是以奸诈获利,或是以勤劳获利。问题是:赚钱,特别是以合道的方式赚钱活动本身,能否为人生提供超越的意义,能否让人生获得精神的解脱?这才是当代“儒商”讨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儒商之“儒”的伦理义

     

        “儒”字一词,有伦理义,有知识义。作为伦理义之儒,正如孔子所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商必是那一类“见利思义”者。冯梦龙《醒世恒言》中有《施润泽滩阙遇友》一篇小说,其中的小商人施润泽施复即是一位“见利思义”的下层儒商。他在一家沿街的屋檐下捡到两锭银子,约六两多,开始心中甚喜,在回家的路上反复思考应该如何用这银子投资,正在回到家门口之前,突然一想,这银子若是富人的,也不打紧,若是客商的,抛妻别子,风餐露宿,将是何等的烦恼,便回到原地去等候失主。等了好半晌,肚子都已经饿了,才看到一个后生来寻银子,经过反复勘对,确证是这个后生的,便把银子还给了他。施复回家后,他妻子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他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拾银还银之事,妻子也很高兴。小说写到此,作者不禁站出来评论道:“衣冠君子中,多有见利忘义的,不意愚夫愚妇到有这等见识。”施复夫妇是小商人,比一般的君子还强,能够做到“见利思义”,而不是“见利忘义”。可见,儒商之“儒”必然与遵守信义的伦理有关。

     

        “见利思义”之“义”,内涵丰富,其基本意思即是符合人类基本共识的道德规范,如不贪婪,遵守仁、义、礼、智、信五常之规范。传统中国的儒商,大体在发家之后为家乡出资修路铺桥,修建义塾,凡有此种种义举的商人,都可称之为儒商。今天社会中的“义”字,不仅要符合中国传统的基本道德,还要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即首先要以正当的手段致富,如勤劳致富,而不可以坑、蒙、拐、骗的不正当手段致富,更不能以贩黄贩毒等违法行为致富。其次,要有共同富裕的新理念。商人致富后,还要帮助其他邻里乡亲一同致富,至少要从事一定的慈善事业,如帮助失学儿童、智障儿童,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从事救灾振灾的工作。能在这两个方面有所作为者,方可称其为儒商。

     

        儒商之“义”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合乎伦理道德的要求,在政治层面还有忠于国家的意思。现代的儒商尤其如此。近代中国初期,如薛福成、郑观应等人提出“工商立国”,将工商业者的赢利行为与国家的兴衰结合起来。而近代日本自明治维新之后,出现了一大批报国的有知识、有远见的商人,像《论语与算盘》的作者涩泽荣一,就是日本的儒商。中国社会则出现了像张謇等一大批儒商。这些儒商都有忠于国家的精神向度,他们人生所奉行的道义原则即是富国利民。故今日中国的儒商亦当有此报国情怀。

     

    儒商之“商”的知识义

     

        “儒”字一词,还有知识义。中国传统社会后期,儒者的普通义即是今日所言的知识分子。故“儒商”实指有知识有文化的商人,而不是一般的大字不识一个,只知道赚钱,只是有钱而没知识、没文化的家缠万贯之人;也不一定是信奉儒家理论的学者型商人。儒商之儒的泛指义即有知识、有文化的商人,或者说是有知识、有文化的手工业者、企业家。《庄子·田子方》云:“儒者冠圜冠者,知天时;履句履者,知地形;缓佩玦者,事至而断。”这是先秦时代对儒者作为知识人士的一个基本规定,意思是说,真正的儒者必定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能正确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做出正确判断的人。我们今天的社会知识与信息爆炸,能够称之为儒商者,必定是要通晓商业知识、管理知识,还要知道基本的法律与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否则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儒商。因此,儒商之“儒”绝非是一个附庸风雅、舞文弄墨之人。他们是把自己所拥有的知识,甚至可以说是企业经营的智慧变现为金钱或企业家的利润,以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与就业机会,并以此方式来服务社会、造福社会,为人类作贡献。当然,像日本的大企业家稻盛和夫,不仅成就了巨大的实业,而且还著书立说,阐发经营之道,这样的儒商已经接近“商儒”了。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由儒而商,然后又由商致富后再回到儒者的队伍之中,也不乏其人,先秦时代的墨子是小手工业者,他以此为生计,但又成为大学者,可以说是古典的“儒商”。而且,他的弟子中大多数人都是有知识的工商业者。因此,墨家团体实可以说是一批有知识的古典“儒商”。而在晚明时代,泰州学派的王艮就是由儒而商,后又由商而儒的。泰州学派的很多成员可以说是中国前近代时期最早的儒商群体。因此,从儒之知识义来说,儒商与商儒之间也并非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作为现代的儒商,其实还负有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的重大历史使命。

     

    当代中国儒商或曰企业家群体的生存伦理

     

        儒有大儒、小儒之别,儒商亦有大儒商、小儒商之别,然无论大小,都必须是兼备道德与知识二义的商人,方可称之为儒商。儒商虽有大小之别,然而仍是商人。商人的本质是逐利,这正如知识人士的本质是有知识与求知,官员的本质是掌握好权力并正确地行使权力。儒商之“商”并非仅指商人,而是可以泛指从事经济工作的企业家,在当代中国社会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家。当代中国的儒商,即是当代的有道德、有担当、有丰富知识与正确经营之道的民营企业家。而国有企业的领导本质上是官员,很难以儒商来指认。民营企业家的生存之道,就是通过企业或商业的行为来营利,从而养活自己,造福社会。民营企业家的本质与天然的使命是创造利润,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话来说,是通过“正德”的方式来实现“利用、厚生”的目标。19世纪德国哲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对现代资本家创业活动的内在精神给出了哲学的解释,他认为,基督新教对于那些从事工商业的人来说,实质上是通过自己的谋利、创造利润的活动来实现人生来世的救赎。韦伯将这种新教徒的谋利、创造利润活动的内在道德合理性称之为是新型资本家的“天职”(Calling)。因此,作为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的古典名称——儒商之商,除了要遵守一般的社会伦理与法律之外,还要有适宜于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特别企业伦理或曰商业伦理,从而为他们的企业或商业活动提供内在精神合理性的支持。故在当代中国讨论儒商问题,不仅要求企业家们遵守公共的道德,不赚昧心钱之外,还要为他们合法合理的经济活动提供一套适当的企业伦理,从而为他们的经济工作提供内在的人生意义与指引。

     

        当代中国的知识界与政府界,如何能为新型的民营企业家们提供一套具有普遍适应性的职业与人生的伦理,引导他们积极向上?这应该是“儒商”问题讨论与研究中需要正视并逐步加以解决的深刻的理论问题。今天的中国,一些民营企业家将自己的资产转移到海外,或者直接移民到海外,这个中的原因很复杂,不可一概而论,但从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内在精神追求来说,他们普遍缺乏属于自己群体的精神动力或曰工作伦理,应该是深层次的原因。他们除了赚钱,获得一官半职然后更好地赚钱之外,并没有从赚钱的活动中获得精神解脱的意义,不像少数知识分子还能有一种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学术的抽象精神动力在人的灵魂深处支撑着他们。当代中国的儒商们能够理直气壮地说“为赚钱而赚钱”“赚钱是人的天职”吗?我不知道有没有。这可能需要深入的社会调查。即使有,这种生存伦理或曰工作伦理,恐怕既不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所允许,也不为广大百姓所认同,甚至也不为众多的儒商们自己所接受。当代中国儒商们的生存伦理或曰工作伦理究竟是什么,他们工作成就的精神意义究竟是什么?能否从中国传统的文化中寻找到,或者是从当代的中国文化中寻找到?这是需要我们共同思考与探索的时代问题之一。

     

    结语

     

        中国古代有“三不朽”理论,其言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古代社会,立德者,多为圣人或圣王,立功者多为将军或文士,立言者多为文人。今天,“三不朽”的理论其实可以广泛适用于社会上任何有志之士。儒商可以通过企业的成功,造福一方,可以说是立德,亦可以说是立功。而成功的企业家,如果时间丰裕,且有创作的兴趣与能力,亦可以著书立说,实现“立言”之梦。政府部门如果广开人生实现自己志向之路,不妨在吸收企业家为政协代表、人大代表的政治之路以外,开辟让优秀企业家进学校、上讲坛、当教授之路。这样,我们所呼吁的“儒商”现象就不止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落实于制度之中,这样,中国当代的“儒商”群体就可能出现,并能健康地发展。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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