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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热点思考

    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

    作者:但菲 索长清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27日 07版)
    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仍较为稀缺,解决“入园难”问题是群众的急切期盼。唐春成/图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起始阶段,在我国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奠基地位,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学前教育领域的不断深化,更需要整个教育制度的不断调整、补充、创新乃至变革。另一方面,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需要政府、社会、教育机构、家庭等多方面通力协作,形成教育合力。

     

    发展学前教育关系着社会福利、经济与教育等民生问题

     

        学前教育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学前教育事业兼具社会福利、经济和教育三重职能。从社会福利上看,学前教育是政府支持家庭养育下一代和减少儿童起点差异计划的组成部分,它对于纠正社会阶层差异导致的教育不平等有重要作用;从经济上看,学前教育为妇女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它对增加家庭收入与家庭消费都有重要意义;从教育上看,学前教育对学前儿童的早期认知、情感和技能开发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学前教育的发展定位需要在社会福利、经济与教育这三种框架下加以确定。

     

        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区域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学前教育还不能满足所有学前儿童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接受同等质量的教育,导致现阶段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仍较为稀缺,不完全符合纯粹公共产品的基本特性。现实中“公立园挤不进、私立园上不起”的“入园难”“入园贵”的情形在各地都比较普遍,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与此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定位不清,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均衡教育资源中的责任缺失,以及市场发育不良,致使在学前教育阶段,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没有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学前教育成为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其发展规模和速度都明显落后于其他教育阶段。

     

    发展学前教育离不开整个教育制度与系统的变革与发展

     

        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具有不依附于其他层次和类型的独立存在价值,即表现为在学前教育阶段促进幼儿全面而富有个性化的发展。然而,任何阶段的教育对幼儿的作用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任何阶段的教育都要与后续或后一阶段的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显示其作用与价值。正如我国古代蒙学的原则与方法,幼儿教育贵在“养正”,在人的身心未定型时避免幼儿的发展走向“歧途”。因此,在承认学前教育对人的终身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同时,学前教育的价值势必也要放置于整个人生发展与教育的动态过程中去考察。学前教育的发展与国家的教育根本制度、教育基本制度与教育具体制度的变革总趋势是一致的。教育制度规定着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的配置原则与方式、政府的教育管理权力与责任、学校教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的权力与责任、课程的内容与实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教师的教育行为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等。因此,学前教育的发展也需要整个教育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变革。

     

        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是一个老生常谈却又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可以发现,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实际上关涉中小学“应试教育”,幼小衔接等整个学校教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应试教育”模式依然根深蒂固的社会环境下,升学“指挥棒”仍然在发挥巨大作用。幼儿园为入小学而做的单向准备,形成幼小衔接“一边倒”的局面。这样,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必然与小学阶段,乃至整个学制系统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幼儿园教育的“去小学化”自然不能完全脱离整体的学制系统而获得独立、彻底的解决。

     

    发展学前教育需要政府、社会、幼儿园与家庭形成合力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这项教育工程里,家庭、学校(托幼园所)、社会发挥着各自的职能作用。在构建学前教育体系方面,政府起着决定性主导作用。政府职能是否充分发挥、性质及其程度如何,是影响和决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向和质量的核心与首要因素。发挥各级政府在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规划重大政策的制定,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组织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是推动和促进学前教育全面、高效、健康与均衡发展的有力保障。除此之外,幼教机构与家庭是实施学前教育的重要合作伙伴,两者之间只有相互沟通交流、彼此支持合作、共享教育资源才能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学前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明确指出了幼儿园必须与家庭、社区相互配合,以提高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有效性。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更是将幼儿园教师与幼儿家长作为政策实施对象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政策。可见,学前教育的发展是政府、社会、幼教机构、家庭共同的责任。而针对传统社会“成人本位”的家长制与师生关系,“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意识,以及不少家长持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过高心理期望,全社会应该寻求理性人才观的复归,树立起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的人才观,不仅包括认知的发展,还包括身体、社会性和情绪情感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公众的文化心理与意识层面理性认识儿童,澄清学前教育的价值,使学前教育符合社会和个体发展的需求,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本文系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于城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事件分析”[课题编号L14BSH009]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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