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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

    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法治化为基础

    作者:本报记者梁捷 《光明日报》( 2015年11月10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梁捷)“从源头上发现问题,了解群众诉求,回应民生需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就是社会管理创新。”在日前举办的“2015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典礼暨经验交流会”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说。

     

        陈冀平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服务创新。不是以一个管理者的姿态去管老百姓,而是通过服务群众加强管理,通过服务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陈冀平强调,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是要法治化,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来实现我们国家的良法善治。法治是对公权进行限制,对群众的利益进行有效维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实际问题。要培育广大群众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风尚,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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