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陈海波)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9日联合发布了《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和《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等3项中医药国家标准。这标志着全国将实施统一的中药、中药方剂、中药供应链编码体系,从国家层面统一对每一种中药标识唯一的“身份证”(条形码)。
据介绍,这三项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中药和中药方剂的编码规则,如必须包含品种来源、药用部位、中药饮片的切片规格和炮制方法等信息,实现“一名、一物、一码”,避免“同方异名”“异方同名”“同物异名”“异物同名”的混淆现象。此外,还规定了中药产品产地、等级、生产日期、批次号等产品标识内容信息的编码,将有效地构建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形成责任倒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