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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加强诚信建设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作者:侯云春 《光明日报》( 2015年09月11日 02版)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现代社会是诚信社会,信用及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坚定基石。正所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信用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公众所熟知和重视。应该承认,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包括企业信用的整体水平在逐年提高,相继涌现出一大批重承诺讲信用的优秀企业和个人。但也不能否认,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国信任缺失现象仍比较严重,社会信用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

        信用问题,首先是道德问题,与个人、企业等自身的道德操守和价值追求密切相关。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讲诚信的民族,古往今来有许多关于诚信的格言和故事,诚信早已融入民族的文化基因。因此,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增强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道德责任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值得一提的是,要谨防我们文化中的所谓“变通”对诚信建设的反向消解作用。

        信用问题是道德问题,也是法治问题。信用是修炼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目前社会诚信缺失现象严重,与失信成本较低有较大关系。不守信,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还占到便宜,这会对社会产生恶劣的负面引导效应。因此,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执法,遏制并矫正失信行为。其中,企业作为重要的责任主体,在推动信用建设中除了要培育企业信用文化、提高员工自律意识外,特别要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用“管”堵塞陷阱漏洞,避免由企业非主观原因而造成商业失信。

        总之,加强诚信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社会主体都要积极参与,携手打造诚信链,竞相传递,共同编织市场信用网。

        (作者侯云春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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