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教育部发布《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特教教师将有专业标准

    作者:本报记者 晋浩天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06日 06版)

        本报北京8月5日电(记者晋浩天)教育部5日发布《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分别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方面对特教教师提出了专业要求。

        《标准》要求,特教教师应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重视生活经验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注重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的整合。

        《标准》指出,特教教师应合理运用适当的评估工具和方法,综合评估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根据教育评估结果和课程内容,制订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根据课程和学生身心特点,合理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编写个别化教学活动方案。

        《标准》还要求特教教师使用国家推行的盲文和手语,并要运用恰当的沟通策略和辅助技术进行有效沟通,促进学生参与、互动与合作。

        教育部表示,该《标准》是国家对合格特教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教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特教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特教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即日起至8月12日,《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

    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1985.01 - 2009.12)
    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1998.01 - 2010.08)
    文摘报
    文摘报(1998.01 - 2010.08)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博览群书(1998.01-2009.08)
    书摘
    书摘(1998.01-2009.0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