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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31日 星期日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甘肃一小学教师强奸猥亵幼女被执行死刑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31日 02版)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经最高法院核准,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原教师李吉顺因强奸、猥亵多名幼女,已于5月28日执行死刑。

        这五起案例分别是:李吉顺强奸、猥亵儿童案,董琦潜入中学宿舍强奸多名女生案,魏连志采取哄骗等手段猥亵多名男童案,李沛新猥亵继女案和刘箴芳等介绍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卖淫案。最高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强调,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依法从重惩处的原则,对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比如在李吉顺案中,罪犯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2至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犯罪案件共计7145件,其中,2012年2017件,2013年2300件,2014年282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预防、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参与和支持。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提醒全社会要不断改进、加强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相关场所的安全设施、规章制度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性侵害知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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