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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福建自贸区实施“一照一码”制度

    作者:本报记者高建进 《光明日报》( 2015年05月07日 08版)

        本报福州5月6日电(记者高建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率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厦门、福州三个片区范围正式试点实施。从6日起,这里的新设企业可领到使用统一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据了解,试点实施的统一代码包括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福建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都予以认可。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统一代码制度,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不但极大地方便企业,而且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性,也将有效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能,降低行政成本。福建将于2015年6月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口受理、一表申请,实现“一照三号”,为推行“一照一码”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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