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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微时代语境下的全民艺术审美

    作者:李雷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29日 14版)

        当下,在社会及日常生活领域,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小说、微营销等引领的“微”风暴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引发“大”变革,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与审美等的“微”转型正在悄然发生,并由此综合生成一种新型社会文化话语——“微文化”。毫不夸张地说,人类社会正不可逆转地步入“微时代”。

        微文化的迅速勃兴,与强大的云计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等密切相关。这些现代技术的有机融合与广泛应用,使得大至宏观社会、小到微观个体都产生了诸多变化。单就审美文化层面而言,无论是社会整体的美学图景与审美风尚,还是民众个体的文艺观念与审美取向,较之以往都存在明显差异,一种强调资源共享、多元共生、生活与审美互融的新型审美文化逻辑正广泛渗透于微时代的社会文化生态之中,并不断生成和塑造着媒介技术力量占据主导、社会民众普遍参与的全新审美文化现实。

        加拿大媒介理论家麦克卢汉主张,“一切媒介均是人的感觉的延伸”,每一次媒介技术进步皆意味着人类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方式与能力的巨大提升。“微时代”的媒介技术革新与融合,同样改变和重塑着人们的审美感知方式,传统艺术审美活动的固有流程与常规秩序几乎被颠覆一新,德国美学家本雅明所崇尚的“灵韵”艺术的原真性与神圣性亦消失殆尽,艺术审美的世俗化与民主化程度愈来愈高。可以说,自马塞尔·杜尚的现成品艺术以来,被逐渐缝合的艺术与生活在微时代实现了进一步的融合互渗。这不仅表现在艺术的鉴赏只需通过手指在智能手机上的简单点击或滑动即可实现,艺术接受的场所不再局限于美术馆、博物馆、剧院或影院等传统艺术空间而扩大至移动网络信号覆盖的所有区域;更重要的是,艺术创造不再为少数精英们独享,数字媒介技术带来的专业门槛和诸种成本的降低,使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了由单纯的艺术接受者向艺术创作者的身份转变,成为了真正意义上“审美的人”。

        随着互联网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普及,对相关艺术知识的了解、基本艺术创作技法的学习、与艺术家的沟通交流等正变得越来越简便易行,这些都为人们进行艺术创作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越来越多的人直接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进行摄影、录像乃至绘画,并借助相关应用软件对图片、视频等素材进行编辑处理,然后迅速上传至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与广大网友分享互动。当下颇为流行的微电影、微小说、微话剧等艺术形式,便主要来自于这些带有明显草根性与自主性的即兴创作。显然,这类与微时代相伴而生的新型艺术形式,既是基于传统艺术形态衍生而出的,又较之传统艺术形态有着迥然不同的创作表征与美学特质,人们对其的审美接受也自然表现出“微时代”特有的风格印记。

        首先,区别于传统艺术形态,微艺术往往采取“以小博大”的创作策略,鲜少追求所谓的宏大叙事、经典话语或史诗巨作,偏重于描摹普通人生的微观生活和个人化叙事,处处彰显出微体量、微周期、微制作等特点。不仅如此,现代人碎片化的生活状态、快餐式的文化消费方式和数字媒体交互快捷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微艺术若想获得持续的关注度和最大的投资收益,创作者们必须不断加快作品的推陈出新,这势必需要尽量减少创作投入成本,缩短创作周期。

        其次,与传统的艺术创作者角色主要由精英艺术家来承担不同,微艺术创作主体的身份更加多元,除却职业艺术家,更多的是非专业出身的艺术爱好者。得益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平等性、开放性与交互性等特点,不同地域、不同身份、不同年龄段的民众,既可以轻易地借助微艺术形式参与到艺术创作之中,实现自我的艺术审美表达;也能够随时随地进行艺术欣赏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审美对话。这不仅有利于打破以往艺术审美的精英化垄断,为民众关于自我生活故事、情感经验等的艺术化表达创造了诸多的可能性;同时也为当下的艺术创作提供了些许别样的底层视角和新颖的技术手法,有利于精英与草根双方在文艺创作层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交流与对话。

        再次,创作上的微观性和偏草根性,使得微艺术的主题内容与风格特点往往与传统艺术形态有所差异。作为微文化的主体力量与微艺术创作的生力军,青年草根群体往往拥有专门艺术从业者所不具备的巨大自由度:一方面,他们可以摆脱专业艺术创作的诸多条框与教条的束缚,无须顾及所谓的创作忌讳,纯粹从自我的情感表达和已有的艺术认知出发“随心所欲”地进行创作;另一方面,平等开放的网络公共空间,为其从事艺术创作开辟了前所未有的便捷通道,借助网络他们可以轻松收集诸种创作素材,自如地将艺术灵感转化为带有鲜明自我印记的艺术作品。这种自由度的获得,使他们的微艺术作品视角颇为独特,主题也异常丰富,往往与现实生活有着较高的切合度。

        不难看出,作为微时代特有的艺术形态,微艺术在为民众提供新型艺术审美对象的同时,也推动了大众审美感知方式的革新与审美旨趣的部分转变。可以说,微艺术与传统艺术形态彼此影响、相互借鉴,共同构成了当下人们艺术审美活动的主体内容,共同引领着时代审美主题与风尚的变迁。

        但不容忽视的是,系统的艺术理论知识和专业的艺术训练的相对缺乏,外加社会阅历与人生经验的相对不足,往往导致青年草根群体创作的微艺术作品的审美品质难以保障。实践中,存在着话题性强而思想性与艺术性弱、形式新奇而内容空洞、模仿痕迹明显而原创性差、娱乐意味过重而缺少高雅美学格调等一系列创作弊病,甚至在文艺价值取向上出现严重偏差,置艺术的思想价值和美学价值于不顾,而片面追求“娱乐至死”和“金钱至上”,这些显然有悖于理想的审美价值规范,也不利于健康审美趣味的养成,这是微艺术创作亟须重点加以引导和纠正的地方。

        德国著名艺术家博伊斯在上个世纪曾提出“人人都是艺术家”的主张,他相信,只要以认真的态度去独立思考,充分发掘自身的潜力,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如今,这个浪漫主张似乎正在转变为一种社会文化现实,微时代媒介技术的革新与融合,极大地激活了民众潜在的审美想象力与创造力,为民众的审美接受与艺术创作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与物质条件,从而使“人人都是艺术家”不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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