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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观察

    秦淮河文保古宅被毁,谁之过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崔兴毅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19日 01版)

        20世纪80年代,秦淮河清代老宅因作为电视剧《秦淮人家》的取景地而名声大振。可如今,秦淮河畔的老宅渐渐销声匿迹,只剩下当年颜料坊牛市的老宅子。前不久,记者了解到,这座古宅只剩下残垣断壁。古建筑为何连遭毁坏?怎样保护这些城市的记忆?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百年老宅毁于一旦

     

        几天前,在南京洋珠巷南侧的一片工地里,机器轰鸣,灰尘漫天。工地的深处孤立着一栋残破不堪的大宅,很难想象,这是一座有220年历史的清代古宅。

     

        “这么漂亮的一座古宅被毁,太可惜了。”围观市民纷纷叹息。记者看到,被毁的古宅墙面上依旧刻着“秦淮区文物保护单位,牛市清代住宅,一九八四年九月公布”和“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牛市古民居建筑,二零零六年十月公布”的文保标志牌。

     

        被毁老宅的碎砖乱瓦随处可见,大堆的木料和青砖块东倒西歪地压在颜料坊49号的残垣断壁。贯穿东西的房屋主体墙面,已经出现4条肉眼可见的墙体裂缝。一个高达20米的打桩机紧挨着房屋,机器的一头插在已经挖了数米深的坑洞里。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老宅原是清道光年间一位秀才的居所。明清时期,颜料坊一带是南京手工业“十八坊”之一,史载“街坊栉列,客商如梭”,5万织工操作两三万台织机,盛极一时。

     

        2006年和2009年,南京老城南曾有过两轮拆迁,牛市和颜料坊地块最终被拆成一片空地,唯独这座清代古宅被保留,因为它有个身份——“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如今,颜料坊老宅连墙体都没有了。

     

    野蛮施工致断壁残垣

     

        在清代,牛市64号和颜料坊49号是连为一体的宅子,牛市64号是老宅的西门,颜料坊49号是老宅的东门。

     

        如今,受颜料坊旁施工的影响,牛市64号门前的地上到处是泥浆。说起这里的施工,家住牛市64号的蒋克言心有余悸:“大型机器动工的时候,感觉整个房子都在晃,我们房顶的瓦片也被震下来几块。”蒋克言告诉记者,3月8日下午,她听到“轰”的一声闷响,灰尘散了,颜料坊的老房子也没了。

     

        事发后,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当即会同秦淮区文化执法大队赶赴现场,发现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在古宅旁进行桩基施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停工通知书,然而工地却没有负责人出来接收停工通知书,依旧继续施工。开发商声称,房子是打桩震倒的,与他们的拆迁无关。

     

        “这是野蛮施工造成的。”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队长姜继荣告诉记者,“打桩的点距老宅的围墙有3.5米,从现场残垣断壁破损程度看,不可能仅仅是震倒的,应是拆迁所致。”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老宅,发现施工已经停止。“老房修缮好才能开工。”南京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吴靖告诉记者,老房修缮加固后,要在3.5米保护范围内做加固围挡措施,之后施工过程中要边施工边监测,一旦有险情要立刻调整施工方案。

     

    莫让古建筑成逐利牺牲品

     

        “悲哀啊!挺过了2006年和2009年的两轮拆迁,竟然还是被拆了。”南京博物院原院长梁白泉心痛难掩。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41条规定:“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姜继荣表示,“根据法规,破坏得这么严重,可能要罚到四五十万元。”

     

        高压惩戒下,为何地产商还敢对古建筑“动粗”?在南京大学教授张凤阳看来,50万元最高限额的罚款根本不足以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形成威慑。“在房地产市价动辄每平方米数万元的情况下,拆掉一处文物建筑,就可以为房地产项目腾出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利润空间。”张凤阳表示。

     

        “某些开发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宁可拆了真文物再建假文物。归根结底,还是文物保护法不够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赵玲教授建议,对于企业故意损毁文物,应该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本报记者 郑晋鸣 本报通讯员 崔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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