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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15日 星期日

    我为改革建言献策

    青海省供销联社主任王玉虎代表:亟须立法保护三江源生态

    作者:本报记者 殷泓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15日 06版)

        “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是千年大计、百年工程,目前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三江源生态保护资金的使用不但要保证生态治理取得实效,同时也要不断改善和提高当地群众民生,但目前尚无相关法律予以保障。”青海省供销联社主任王玉虎代表长期关注三江源生态保护问题,今年他专门带来了关于立法保护三江源生态的建议。

        王玉虎代表指出,三江源生态保护既具有生态修复工程的系统性和高原恶劣气候的复杂性特征,又具有保障藏区群众生存、发展之需的特殊性要求,但目前尚未建立稳定的机制,难以保证相关支持保护与建设政策的既定性、确定性和持续性。

        他建议,应尽快在国家层面推动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通过立法将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责任上升到国家意志和全民义务,其中包括明确三江源生态保护的投入主体是国家、执行主体是青海省、受益群体是全体中华儿女、补偿对象是三江源地区群众、补偿客体是生态资源,正式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只有将三江源生态补偿制度法制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在开展具体工作时才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此外,还应进一步明确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范围、内容和违法责任,形成生态保护的刚性机制。”王玉虎代表表示。

        (本报记者 殷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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