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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

    全总公布2014年度十大劳动违法案件

    作者:本报记者龚亮、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04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3日电(记者龚亮、王昊魁)全国总工会在2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梳理了2014年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并从中挑选了10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集中发布。

        2014年度十大劳动违法典型案件包括: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林克电子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安徽青山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四川遂宁四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不平等承诺书;福建畅丰车桥制造有限公司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陕西省宜君县讨薪农民工被殴打;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怀孕女工;黑龙江哈尔滨百事可乐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广东东莞裕元鞋厂少缴社会保险费。

        “从目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事件还大量存在,有的案件事件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指出,推动劳动法律贯彻实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将进一步推进自身工作法治化建设,继续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的作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并借助媒体力量,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推动形成有利于劳动法律实施和职工权益维护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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