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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百姓故事

    追寻公正在路上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13日 03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年来,全国政法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以改革精神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密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标准,预防和减少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的发生。普通老百姓作为执法司法案件的当事人,感受最真,体会最深。

     

    “违法行为再也不干了”

     

        2014年12月21日,山东青岛某仪表厂厂长老李走出了潍坊高密市看守所大门。他因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不过,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老李不但心服口服,甚至对交警还有点“小感激”。

     

        原来,由于山东省对“黄标车”限行,老李便把已被认定为“黄标”的“鲁BC”牌照越野车的车牌号贴上一块不干胶,变造成“鲁BO”,以此蒙混电子警察拍照。去年12月3日下午,他驾车来到高密市送货,不想被执勤交警一眼识破。

     

        由于车上装有客户急需的仪表,老李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交警在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为了不耽误老李的生意和客户需要,立即调来车辆帮助他将仪表送到客户手中,同时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后,准许他先回家处理完手头工作,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12月17日上午,老李专程从青岛到高密交警大队接受了处罚。“要不是这事有点丢人,我还真想给交警送面锦旗呢!”他深有感触地说,“潍坊交警规范化人性化执法,我心服口服,以后这些违法行为我是再也不干了。”

     

    “相信法治的力量”

     

        2014年最后一天,18年前因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母亲尚爱云,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他们获得国家赔偿金共计200多万元。

     

        就在半个月前,李三仁夫妇在家中接待了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赵建平及合议庭法官,听他们宣读了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的再审判决书。这一次,夫妇俩得到了渴望已久的答案——儿子呼格吉勒图无罪。

     

        “我们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终于迎来了儿子的清白。”尚爱云抑制不住泪水,“我们一直相信法治的力量!”

     

        “我代表法院对你们表达真诚的道歉,对呼格吉勒图的错判并被执行死刑深感痛心。”赵建平说。

     

        2014年这个寒冷的冬天,法治和公正让所有人感到温暖。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明确部署。回首2014,各级司法机关坚守底线严防冤假错案,同时纠正了一批冤案疑案,受到广泛赞誉。

     

        8月22日,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而4次被判死刑的福建平潭人念斌被宣告无罪释放。9月15日,由于“强奸”“杀人”已经服刑近16年的徐辉也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轰动一时的“张氏叔侄”冤案主角、安徽省歙县徽城镇七川村村民张高平和张辉受邀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参观并参加了主题活动。

     

        “其实我过去怕来法院。但我今天来了,我不怕,因为法院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没干坏事,就不怕来法院。”这是叔叔张高平的感慨。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看来,最高审判机关把冤案的当事人请进门,发出了最强烈的信号,表达了最明确的态度。

     

        据了解,最高法院牵头起草的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司法文件正在制定,近期有望出台。这一文件将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起到积极作用。

     

    “没想到起诉如此顺利”

     

        “没想到起诉如此顺利,交了材料就拿到了‘起诉登记通知书’。”北京市朝阳区居民小孙至今还记得,2014年3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打官司的经历。

     

        打官司难是一项司法痼疾,首当其冲的就是立案难。民间甚至调侃为“三不政策”:法院不接诉状、接了诉状不回复、不立案也不出具书面裁定。

     

        2014年2月,北京三中院以“起诉登记”和“审前程序性审查”为重点,对知识产权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立案改革试点。无论当事人提供的起诉材料是否符合法定事项,都当场进行案件登记。截至目前,该院对所有的民告官案件都做到了起诉登记。

     

        小孙告诉记者:“那天下午都快下班了,我来到行政立案窗口要求立案,没想到立案法官非常耐心地接待了我,对材料进行了审查和登记,当场就开了一份‘起诉登记通知书’。”

     

        小孙拿到的通知书载明了起诉状、起诉人身份证明材料、起诉的初步证据,以及递交起诉状的时间等,还有接待法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当时心里觉得特别舒服,心气顺了一大半,相信法院不会敷衍了事。”小孙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北京三中院推行的立案改革是很好的尝试,试点契合了四中全会的精神,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是对立案难问题的正面回应。(本报记者 王逸吟 王昊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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