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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02日 星期五

    对策建议

    加快以国民幸福为导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作者:孙元元 何凌云 《 光明日报 》( 2015年01月02日   06 版)
    资料图片

        国民的幸福程度通常通过“主观幸福感”来衡量,主观幸福感是人们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情感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评价,是反映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国民的幸福感主要取决于什么因素?最新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能够显著增加中国国民的幸福感,而且社会保障对中国国民幸福感的促进效应远远高于经济增长,其中社会保障对低收入居民、农村居民和中西部居民幸福感的增加更为重要。

     

    社会保障是帮助国民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

     

        首先,社会保障提供国民基本的物质保障、满足国民基本精神需求。社会保障中的社会救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包括现金救济、实物救济及灾害救济,这是弱势群体生存所需的最低物质基础;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是给予国民安全感的重要方式,社会保险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国民幸福感的程度;社会福利主要包括公共福利事业和专门性的福利事业,其中公共福利事业下的教育、科学、文化等极大丰富和满足了人们的情感、精神需求,间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可见,社会保障为国民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满足国民基本的精神需求,对国民的幸福至关重要。诸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都能在经济上解除或缓解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生活的安全感,从心理上提高他们的幸福感。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内含社会公平的基本理念。“收入—幸福之谜”指出,相对收入对居民幸福的影响对绝对收入更重要,随着社会变得更加富裕,应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减少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否则人们会由于自己收入相对过少,导致个体幸福度下降,社会福利也会因此下降,而社会保障恰好可以通过再分配的方式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相对收入水平,促进了社会公平理念的实现,对提高居民幸福感有着显著效果。

     

        最后,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增强社会信任与社会凝聚力。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国民基本的安全保障制度,还可以进一步增强社会信任与社会凝聚力:社会信任有助于减少社会摩擦,降低交易成本;社会凝聚力有助于增强居民归属感,让居民有更好的发展空间,这两个方面都可以改善国民的心理状态,提高国民的幸福感。

     

    构建以国民幸福为导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

     

        自21世纪以来,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有了显著改善,但是与完善的、可以大幅提升国民幸福程度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特征明显,有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实现;欠发达地区维持一定社会保障水平的能力有限,部分社会矛盾可能会因此激化;部分地方政府间存在“福利竞赛”,盲目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受限于地方财力,这种与实际不相符的社会保障水平往往难以为继;现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项目的保险受益权携带性差,与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不匹配,进而导致农民工参与社保难以有效、持续地推进。

     

        仔细梳理、分析上述问题,可以发现前两个问题主要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相关,后两个问题主要与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相关,因此,只有按照“更加凸显社会保障公平性、有效确保社会保障可持续性”的基本思路,构建以国民幸福为导向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是可行的:一是更加凸显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是我国全面建设以国民幸福为导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本质上就是要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社会保障对各类群体的全覆盖,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部门差距,真正提高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只有从公平正义入手,才能最终破解“收入—幸福之谜”,实现国民幸福程度与经济总量同步增加;二是有效确保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一方面社会保障建设应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支出大致匹配,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建设也应考虑到流动性较强的个体,如农民工,参与社保的可持续性,确保农民工参与社保的积极性,强化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物质保障和精神扶持的可持续性,大幅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国民幸福水平的政策措施

     

        上述分析表明,为了有效构建以国民幸福为导向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以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前述问题为突破口,着重采取以下两个类别的政策措施。一是从公平性入手,逐步降低社会养老保险费率,吸纳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参保,设立最低养老金保障线,对老龄人口中的低收入者实行养老救助,以保证他们领取的养老金足够老年安稳生活所需;改革现有的公费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就业者的社保差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对农村困难群体的公共服务供给,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保差别,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社保水平,不断扩大低保制度对贫困人口的覆盖面;加大中央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地区之间的社保差别。二是从可持续性入手,各级政府应避免将社会保障状况与官员政绩挂钩,防止地方政府间“福利竞赛”的出现,逐步调整政府支出结构,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与社保支出相匹配;针对不同地区农民工的就业与收入状况,设计相应的社会保障方案,衔接不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农民工群体帮扶的可持续性。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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