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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辽宁:5年实现“一个成熟、两个提升”

    作者:本报记者 毕玉才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31日 10版)

        辽宁锦州义县高台子镇砬子山村,今年3000多亩土地发包,涉及200多户村民,没发生一起纠纷。镇司法所所长刘景奎说:“由于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办事,政府和百姓都有所遵循,因此操作起来就很顺。”锦州市土地依法发包的做法,是“法治辽宁”建设的一个缩影。

        作为全民普法的发源地,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已连续9年进入全国综合治理先进省行列,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1.79%。

        科学立法是公正执法和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辽宁积极探索“开门立法”,从立项到审核结束,全程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都要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充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反映民意,汲取民智。

        城管执法一直是社会热点,辽宁从群众需求出发,重点加强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的规范建设,专门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使行政机关从发现违法行为到进入救济渠道的整个行政执法过程都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在“六五”普法规划中,辽宁明确提出,在5年内所有的地级市和90%的县(市、区)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力争在全省实现“一个成熟、两个提升”的普法目标,即:使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心理和习惯进一步成熟,党委和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诚信力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本报记者 毕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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