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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山西拟试点“按病种付费”

    作者:李建斌 《光明日报》( 2014年05月05日 10版)

        本报太原5月4日电(记者李建斌)如何降低医疗费用?山西拟推行“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工作将首先在山西省眼科医院展开,试点人群为所有山西省直医保参保人员。

        目前医院的收费基本上是按照“项目”来收费的,病人需要按照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医生所开的药物缴纳医疗费,超过报销额度部分由病人负担。这容易导致医生多给病人开药和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不仅增加了病人经济负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患矛盾。如果实行“按病种付费”,每个病种的治疗费明码标价,就把病人看病的费用限定死了。超出的部分将由医院自己承担,这样医生就会更加合理地开具检查项目和药品。

        据介绍,山西省眼科医院试点的病种范围包括发病率较高、治疗方法相对成熟、疗效确切、个性差异小、费用相对稳定的10个眼科病种。参保人员就医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果超出病种规定的费用,超出部分将由医院自行承担,结余部分由医院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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