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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3月12日 星期三

    民营银行首批试点方案确定

    作者:温源 《光明日报》( 2014年03月12日 14版)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温源)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按照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在各地转报推荐的试点方案中择优确定了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将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这次试点将遵循共同发起人原则,按每家试点银行不少于两个发起人的要求,开展相关筹备工作,这些试点银行将选址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等地区。

        下一步,银监会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参与试点的上述民营资本进行严格的股东资格审核,合格后受理正式申请。成熟一家批复一家,稳步推进首批试点工作。待取得试点经验后,再进一步扩大试点。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5家试点的选择既不是计划模式下的指标分配,也不是行政管理下的区域划分,而是在各地转报推荐的试点方案中优中选优。选择标准主要考虑五个因素。一是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二是有办好银行的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要求发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业突出,现金流充裕,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能够承担经营失败风险。三是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四是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坚持服务小微企业和社区民众的市场定位,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实行有限牌照。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

        该位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将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按照统一标准实施公开公平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特别是强化对关联交易的监管,杜绝道德风险。同时,建立风险监管长效机制,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确保存款人和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促进民营银行试点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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