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月15日电(记者王瑟)2013年11月19日和12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对7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自治区纪委及各地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再次亮出的实招,赢得了各族群众的好评。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主动腾退兼职配备的办公用房和按传统配备的用车,带头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接地气”“结穷亲”,与基层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对群众反映的乡村道路改造、农村饮水安全、青少年教育、宗教事务管理、侵犯群众利益等36个重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仅解决南疆三地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这一问题,新疆财政将在3年内投入6.62亿元,力争2015年南疆三地州初中升高中升学率由60%提高到88%。
2013年9月初新疆启动了简化行政审批、整治“三非”等10项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新疆行政审批压减率37%,为过去10年的总和。全区性会议下降34%,部门制发文件简报下降22%,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128个精简到81个。取消节庆论坛展会152项,减少财政支出1.34亿元。本级“三公经费”减少1亿元,下降19.9%。停止新建楼堂馆所项目18个,涉及资金5.57亿元。78.23万余名干部职工做到会员卡“零持有”。
针对窗口服务单位普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组织暗访组,采取现场查看、模拟办事、跟踪观察、询问办事群众等方式,先后对10个自治区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进行暗访和回访,找出问题、通报情况、限期整改。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575次,下发整改书317份,通报批评单位265个、干部213人,约谈38人,诫勉谈话51人,起到警示震慑效果,有效促进了作风转变。
新疆通过对窗口服务单位暗访、通报、回访三个环节整体联动,督促各部门单位深入查摆和反思在“四风”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和成效。针对发现的问题,新疆纪委监察厅向20个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新疆纪委监察厅备案。
新疆纪委监察厅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1至10月,加强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约谈厅级干部27名,查处违反婚丧喜庆规定的干部11人。
在2013年6月30日清理登记违规公务用车,全面纠正处理的基础上,9月下旬新疆启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新排查清理出的244辆违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继续使用和逐步消化等方式处理。